一隻雞索賠180萬 廣東一惡霸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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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21日訊】廣東省陸豐市陳金朝,因夥同他人打砸經過的出租車,並以路過小汽車碾壓死一隻雞為由,向車主強行索賠180萬元人民幣,同時,持仿製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等等惡性事件,最近被陸豐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8月20日,廣東省陸豐市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陳金朝一案。陳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繳獲的槍支、彈藥予以沒收、銷毀。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間,陳金朝在廣東省陸豐市湖東鎮下埔村內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多次作案並致人受傷。

2015年9月,陳金朝夥同他人,持自製斧頭打砸一輛經過村口路段的出租車,將車內乘客毆打致傷。

之後,陳金朝以路過小汽車碾壓死一隻雞為由,向車主蔡某強行索賠180萬元人民幣,並砸壞車主蘋果手機,還持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用砍刀刺破4個輪胎,持仿製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造成財產損失及車內一乘客暈厥。

2017年7月,湖東鎮政府國土所的工作人員到村裡確認被陳金朝霸佔、破壞的耕地,陳金朝駕駛摩托車進行阻擾,並手持花鋤將兩名工作人員毆打致傷。

同年8月,陸豐市水政支隊到陳金朝居住地制止其抽沙破壞行為時,陳金朝使用煙花炮攻擊執法隊員,迫使對方撤離,並毀壞附近監控設備。

同年11月,警方在抓捕陳金朝時,陳手持獵槍與警察對峙,並無視警方鳴槍示警和勸降,逃跑拒捕。後警方開槍將其擊傷並抓獲歸案。

警方在陳金朝住處查獲槍支、手雷、子彈若干。陳金朝歸案前,警方已多次在其住所繳獲仿六四式手槍、獵槍、手雷、子彈等物品。

陳金朝因無事生非,持械任意毀壞他人財物並毆打他人,情節嚴重,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等,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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