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另涉2案 加重罪刑8年沒收33億韓元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20日訊】因親信干政被控涉入18起貪腐案件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首爾高等法院今(20日)下午另針對涉「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與「違反公職選舉法案」2案宣判,朴槿惠被判處6年徒刑及33億韓元罰金,違反選舉法案則判2年徒刑,但朴槿惠仍未出席聆判。

據《韓聯社》19日報導,繼朴槿惠4月共謀濫權(干政)、貪汙等案一審宣判庭進行同步轉播後,今日舉行的國情院收賄、違法選舉法等一審庭也將進行直播。

韓國法院今日下午針對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兩案宣判,朴槿惠被判處6年徒刑及33億韓元罰金(約314萬美元),違反選舉法案則判2年徒刑。兩案共8年徒刑,並沒收33億韓元(約314萬美元)。

另外,朴槿惠因貪污醜聞下台後,韓國檢方一審要求判處30年有期徒刑及1185億韓元罰金,但法院4月宣判,判處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今二審上訴庭召開,檢方認為朴槿惠沒有悔意,與一審時相同,再度向朴槿惠求處30年有期徒刑及1185億韓元罰金(約1.126億美元)。

2017年4月,朴槿惠被控涉入18起貪腐案件,包括賄賂、濫權和洩漏國家機密,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總統,為韓國憲政歷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她從2017年10月遭到法院延長拘禁時間後,就拒絕出席聽審。

(責任編輯:程以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