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員判刑工資照發 身份變「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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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18日訊】近日,網曝河南省開封市一官員因刑事犯罪被判刑5年,服刑期間工資和住房公積金正常發放,而且判決書中顯示其身份是「農民」。

據陸媒報導,河南省開封市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宋某,因就餐時與人發生衝突致人死亡,被判故意傷害罪坐牢5年。服刑期間工資和住房公積金均正常發放。判決書中顯示宋某的身份是「農民」,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文件稱宋某是該局副主任科員。

根據宋某的刑事裁定書顯示,2015年11月7日晚,何某、萬某、宋某等人,在河南開封市杞縣文化街西段的「熱烀燉大灶台」飯店就餐。食客劉某1、劉某2所帶的孩子在飯店大廳內打鬧玩耍,劉某2因此與飯店服務員發生爭吵。

何某上前勸解時與劉某2發生衝突,繼而引起雙方人員廝打,雙方被勸開後仍爭吵不休。繼而何某將劉某1從飯店門口台階上拖拽至公路上,何某、萬某、宋某對劉某1進行了毆打。120急救車趕至現場後,雙方因乘坐救護車再次發生爭吵。劉某1被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劉某2二級輕傷。

最終,開封市中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宋某等人10年至3年(緩刑三年)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宋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後,宋某等人提出上訴後被駁回,維持了原判。

在該編號為「(2017)豫刑終134號」的河南高院發出的刑事裁定書上,宋某的身份被寫為農民。

而同樣一個人,一份2018年4月18日發出的「關於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宋某工資繳入國庫情況的報告」上顯示,宋某是該局副主任科員,中共黨員,出生於1981年。

上述報告稱,河南省高級法院於2017年4月18日,判處宋某有期徒刑5年,但該局一直未接到判決書。現應追繳宋某工資從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目前,河南省開封市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已向該區財政局發函,要求收繳宋某服刑期間發放的工資及住房公積金。

針對此事,廣州市網友「T5709950FHW」評論道:難道他是替單位坐牢,屬於外派,所以工資照發?

上海網友說:判決書如此重要的文件,竟然寫錯職業?而宋某單位更錯得離譜,月月還做工資單?現在可真是處處葫蘆案,個個葫蘆僧。一抓一大把,保證都不冤。

(記者李蒨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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