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政才一罪定生死 當局定罪罕見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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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4月26日訊】天津市中級法院日前開始審理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案,此案僅以受賄罪起訴。起訴書指控孫政才受賄摺合人民幣1.7億。但從政治角度上看,當局對孫的定罪罕見嚴厲。有媒體分析指,孫政才可能判處死緩,罪行遠超過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等人。

4月12日,原中共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孫政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億,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輿論發現,此前當局公布的孫政才重大罪狀,在本次庭審中幾乎都沒有,而只以受賄罪審判孫案。但在2017年9月,新華社發布通報指:孫政才背棄中共宗旨、喪失政治立場、踐踏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洩露組織秘密、搞權錢和權色交易等6大罪名。

分析認為,孫政才可能與以往受審的中共高官一樣,在受審前已與高層達成某種協議,從而既能保全中共「面子」,又可最大程度減輕對本人的量刑。

孫政才曾是江派指定的中共接班人,於去年7月15日被免職,7月24日被立案審查,9月29日被「雙開」並移交司法機關查處。2018年2月孫政才在天津被提起公訴。

孫政才是繼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之後落馬的又一江派大老虎。

海外黨媒《多維網》分析說,從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等人,都因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來看,孫政才至少也將接受這一判決。

分析認為,從中共官方拿出的上述大老虎的受賄金額,及對他們的政治定罪來看,孫政才很有可能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共黨媒《新華社》此前通報,周永康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約1.29億元,薄熙來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2044萬餘元,令計劃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7,708萬元,官方沒有透露郭伯雄、徐才厚受賄金額。

而孫政才被指控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1.7億餘元,金額超過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接受刑罰也可能更重。

報導說,從政治角度上看,中共給孫政才的政治定罪也比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五人要嚴重得多。

此前,當局對周永康的政治定罪是,嚴重違反中共的紀律,極大損害中共的形象,給中共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對薄熙來的政治定罪是:極大損害了中共和國家聲譽,在國內外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給中共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

對郭伯雄的政治定罪是嚴重違反中共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對徐才厚的政治定罪是嚴重違反中共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對令計劃的政治定罪是嚴重違反中共的紀律,極大損害中共的形象,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而中共辦公廳對孫政才案的通報指,孫政才「政治野心和個人私慾極度膨脹,『十個必須』條條觸犯,『七個有之』樣樣皆占,腐化墮落、觸犯法律」等。

上述對比可見,孫政才政治定罪超過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人,因此孫政才很有可能接受比他們更嚴重的刑罰。

孫政才被指是江派大員賈慶林、劉淇、曾慶紅先後提拔、培植的人馬。知情者透露,孫當初是由江澤民選中,並在中共十八大通過各方「交易」,立為「儲君」,孫當年調任重慶進入政治局,則是曾慶紅幕後操作。

孫政才被雙開後,當月在習近平執政5年大型成就展覽中,孫政才和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並列,被定性為十八大以來的六大「政治隱患」。

中共十九大後,當局多次公開點名周永康、薄熙來、孫政才、令計劃等6虎「陰謀篡黨奪權」。重慶官方還多次批孫政才「懶政怠政、欺上瞞下,消極應付中央決策部署」。

此前媒體曾披露,周永康、郭伯雄和徐才厚等人受賄金額均在千億人民幣左右。而他們的罪行,除了大陸官方公布的受賄、泄秘等罪之外,還有政變、活摘器官等反人類罪。同時,孫政才等人還因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全部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涉案追查名單。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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