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周永康:上訴雖獲勝 民主遇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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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02月07日訊】因涉公民廣場案被判囚的「雙學三子」周永康、黃之鋒和羅冠聰,因不服判決提出「終極上訴」。2月6號香港終審法院裁定三人上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雖然這一判決,意味著雙學三子不用重返監獄,但他們對香港民主的未來,並不樂觀。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我會形容今次的結果是一個糖衣包裝的嚴厲判決,這一刻我的心情依然沉重,我絕對不會形容今次為勝利。」

2月6號下午,5名法官一致裁定周永康、黃之鋒和羅冠聰,上訴成功,維持原判。

不過雙學三子並不開心。

終院法官在庭內讀出簡短判刑指引,認同上訴庭對案件的分析正確,即便非法集結如涉及暴力,暴力程度不高也須即時入獄;公民抗命也不是重要求情因素,但本案屬特別情況,認為上訴庭不當的把新的判刑原則用在本案上,重申新訂立的判刑指引,不應具追溯力,故裁定三人上訴勝訴,維持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的命令。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接受《新唐人》電話採訪時說,終審法院的判決,對民主運動來說,是一個挫折。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雖然我們三個是可以獲得勝訴,但是終審法院也說明他們同意採用更嚴苛的量刑等級,換言之也代表未來香港的和平抗議,會變得越來越難,因為法院對於人們反抗的空間是很嚴苛,他們對於有意外傷害就已經構成暴力,可以判處立即監禁。但是判決裏面是完全沒有考量所有這類公民抗命行動的社會背景。」

對於暴力的定義,外界有不同看法。

周永康:「不少朋友仍然批評,重奪公民廣場是暴力,雨傘運動是暴力,但在制度暴力面前大部分人都是以極其克制及和平的方式反抗,到底何人才是真正的暴力及暴戾?」

香港專欄作家陶傑:「在和平示威裏邊,如果警方用比較大的武力來鎮壓,會激起示威者的自衛或者反抗,這個在全世界都會有的。在反抗的時候有肢體的衝撞,一般在國外是不會秋後算帳。而且什麼叫暴力行為?你去闖進政府的總部,這個在英國大學也發生過學生去佔領大學總部,這個不算是暴力行為。比方講有時候打碎一些玻璃,只要沒有蓄意去打無辜的路人啊,這個就不算。」

周永康表示,包括公民廣場案突發的社會脈絡,中共人大的8.31決議,到處都可看見,政權製造的暴力是被輕輕放過。因此未來的路會越來越艱難。

周永康:「儘管終審法院的法官是盡其努力去平衡各方,包括北京的壓力,但是他判決裏邊到底有沒有捍衛到人民的憲法權利,包括被剝奪的政治權利呢?我們可以看見,現在在二十三條陰影霾佈的時刻,法庭是相對來說,非常弱勢,也代表它未來能否捍衛港人自由這方面是充滿非常多的挑戰。」

《紐約時報》質問,法院系統被視為香港自治的最終保障。但北京重壓下,香港司法系統能繼續捍衛自由嗎?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雙學三子在終審庭的判決對十三東北案的被告是有影響的,兩個案的被告可能會從以前比較重的判決改為比較輕的,但是政府(的目的)是要在刑期的覆核裏面,確立將來對公民抗命的案件,要是所謂涉及暴力的,要重判。」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名學生領袖,因在2014年底衝進及占據政府總部廣場,2016年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上訴庭去年8月改判三人6至8個月,即時收監。

雙學三子成為香港回歸20年來第一批入獄的政治犯。事件也激發約十萬港人走上街頭抗議。

今年1月31號,雙學三子獲美國12名國會議員提名,角逐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

周永康說,接下來他們會以311立法會普選作為一個目標。而除了普選以外,還有很多政治案件需要去參與支援。

採訪/常春 編輯/王子琦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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