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2017年逾800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Facebook

【新唐人2017年12月07日訊】中共鎮壓法輪功已經超過18個年頭,至今仍沒有減弱的跡象。統計顯示,截至12月4號,今年共有80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綜合《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的數據,今年1月至10月,累計至少有75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1月至12月4號,又有超過4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僅今年上半年,就至少有45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659名學員被非法綁架、7209名學員遭到警察和社區人員騷擾。

旅美原上海維權律師鍾錦化:「從這個數字也可以看出來,法輪功學員受到的打擊是很重的,這個是非常不人道的,也非常不講法律的,其實就是對人權的一種嚴重的侵害。」

今年8月,天津留日歸國人才楊宏和妻子蔣雅暉被分別非法判刑6年,在這之前,他們已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南開看守所達兩年半之久。

去年1月,楊宏、蔣雅暉夫婦被非法庭審,三位律師當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遺憾的是,在中共610的操縱下,法官最終仍做出了違背憲法和法律的冤判。

大陸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贊寧:「憲法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思想、言論、信仰,著作、出版都不受刑法、憲法追究的。」

據《明慧網》9月24號報導,黑龍江省七台河市電腦城新宇科技公司老闆、法輪功學員李葆華,連遭兩級法院非法冤判3年6個月。李葆華的律師曾於8月接到黑龍江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來電表示,控告信體現了法院和檢察院違法,會儘快處理此事,並建議律師向七台河市法院的上級主管部門繼續郵寄控告信。

10月19號,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佳木斯看守所近1年的法輪功學員孫豔環老師,收到法院送達的非法判刑3年的判決書。

7月14號,佳木斯市東風區檢察院套用刑法300條,對孫豔環進行非法起訴。9月27號和10月16號,法院對孫豔環兩次非法開庭,兩位律師依據現行法律,指出起訴罪名不成立,應當庭無罪釋放孫豔環。

張贊寧:「刑法300條本身制訂是有問題的,因為它是破壞法律實施罪,全世界都沒有這個罪名,法律應當是具體的、明確的,如果說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應當取證證明他破壞了哪一部法律,這部法律叫甚麼名稱,具體破壞了哪一條,如果沒有這個證明,是不成立的。」

今年10月,北京教師李蘭強被冤判3年。現年53歲的李蘭強1997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但身體變好了,解不開的心結也全打開了,為人誠實善良,工作盡心盡力,教授三個班的數學課,還擔任數學教研組長,受到校領導和學生家長的普遍讚譽。

李蘭強曾兩次被非法勞教4年,他的父親因承受不住打擊,在兒子第二次走出勞教所後僅一週就病逝了。

2015年8月,李蘭強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去年4月,李蘭強在住處遭到警察綁架。今年3月22號,李蘭強再次被房山法院非法開庭。李蘭強本人和兩位辯護律師均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官、公訴人都啞口無言。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江澤民本身還沒有被繩之以法,迫害法輪功的人還在各個階層裏頭,各種殘酷的迫害,他們非常害怕這件事情被曝光,所以他們現在採取不同的手段在打壓法輪功學員,而且在抑制起訴的行為。」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指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實際上是對全人類的迫害。

張而平:「因法輪功學員信仰的是真善忍,(中共)它把人類賴以依存的道德基礎、文化基礎,或者人的基本底線,它完全給摧毀了。你想,如果人不信真善忍,就是造成現在這種物慾橫流,人沒有道德,黑白顛倒,是非混淆的這麼個社會。」

張而平希望中國人都能勇敢的站在正義的一方,擊破黑暗,給自己開創一個美好的未來。

採訪/易如 編輯/陳潔 後製/李沛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