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偉江:當央視法院響起錘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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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憲法》將受更多的尊重,因為人大通過新決議,最高領導及各級領導都要向憲法宣誓了。

中國《憲法》明確寫著: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刑事訴訟法》也規定得非常清楚,法院是最終決定罪與非罪的最終裁判機關,除法院之外,再無其他任何國家權力機關可以宣告一個公民有罪。

但是,我們往往可以看到,經常有央視在檢察院都未批准逮捕之前,已經將案件定性通報,讓犯罪嫌疑人出鏡、認罪,甚至指控尚未認罪的人,同時也不讓被指控者自己或者律師進行辯白。

《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其中第(六)項: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這也是說,追查刑事犯罪中涉及秘密事項,因此,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不讓律師在公安偵查期間看公安的卷宗,但央視及其背後的人卻可以忽視這一點。

官方媒體經常在警告律師,不要試圖通過輿論影響司法,我搞不明白,為什麼官方媒體這樣可以大肆宣傳一個剛剛開始偵查的刑事案件,而且,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有義務收集罪輕和無罪的證據。

萬一偵查之後收集到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呢?萬一辯方提供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無罪呢?央視如何下臺呢?如何給這些被央視詆譭的人恢復名譽呢?

這種形式,和文革期間的遊街批鬥,有什麼區別呢?遊街看到的人不多,而上電視示眾,卻是舉國遊街。

文革時,公檢法被砸爛了,現在公檢法健全存在,但依然通過這種形式來定調、示眾,為什麼不待到法院審理時,通過直播讓大家看到訴辯雙方的證據、辯論,古人說,兼聽者明,偏聽則信。

我們的官方說文革是史無前例的十年,但要知道,文革也不是一日造就,之前的反右、整風等,讓知識份子不敢說真話,通過媒體統一思想,乃至之前,讓黨內有識之士不肯說出真實觀點,國家才走進史無前例的的災難,幾乎所有人都被波及到。

約翰但恩的話:沒有人是與世隔絕的島,每個人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海流沖走了一團泥土,大陸就失去一塊,如同失去一個海岬,如果朋友或自己失去家園,任何人的死都讓我受損,因為我與人類息息相關,因此,別去打聽喪鐘為誰而鳴,它為你而鳴!

一般的民眾,往往不會有那麼多的閑暇時間去關心離自己很遠的鐘聲,因此,當央視法院響起錘聲時,他們也只是漠然地看著這些判決,但知識份子及其他法律人,應該警覺,這些法律之外的判決,最終敗壞的,是這個國家法制的基石。

這意味著,檢法全然被忽視,司法程序及保護人權、預防錯案的防火牆被拆毀,最終倒下的,是整個國家的法制,目前這個法制,也是十年文革之後,不少當政者,自受其苦,痛定思痛之後,才建立起來。

種樹不易毀樹易。誰都知道,文革期間,當檢法失去效用之後,公安也沒有笑到最後,因為法律已經廢弛,他們被軍管了。

當最高法院的官方微博,仍在轉發這些央視判決時,我彷彿看到,他們自己不但在矮化自己,甚至,自己在不停地敲響那個喪鐘。

至於那些被在央視法院審判的人們,我只能引用一句話,「人生之中,痛是難以避免的,但苦卻是我們的選擇」。

──轉自《新公民運動》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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