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公約》生效31年 中國履約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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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6月26日訊】6月26號,是聯合國大會創立的「國際聲援酷刑受害者日」,以紀念世界八大人權公約之一:《禁止酷刑公約》生效。「中國反酷刑聯盟」發起人之一滕彪認為,中共在遏制酷刑方面沒有取得制度性的進步,他也呼籲各界關注中國受酷刑最嚴重的3個群體。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1986年6月26日生效,至今31年。

中共政府,1986年12月簽署《禁止酷刑公約》,1988年9月獲人大批准,意味著中共政府从此有義務履約,在中國杜絕和預防酷刑。

但根據國際特赦組織2014年的調查報告,在亞洲,酷刑最嚴重的國家就是中國和朝鮮。

「中國反酷刑聯盟」發起人之一滕彪:「中國加入《禁止酷刑公約》快30年了,在減少酷刑、遏制酷刑方面,沒有制度性的進步。」

1988年至今,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曾先後5次審議中共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情況,最近一次是2015年。委員會指出,雖然大陸取消了勞教制度;但依然存在黑監獄、洗腦班,而這種秘密拘留違反公約。

另外今年,多名709案律師先後披露,他們在被關押或被失蹤期間,遭遇酷刑逼供。而明慧網報導也顯示,大陸各地依然存在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現象。

滕彪:「在中國各種羈押場所(和)法外的羈押場所,酷刑是非常非常普遍。原因包括中國的證據制度不健全,通過酷刑得到的證據往往在法庭上被採納。法官不獨立,都是由法院之外的政法委、或者610、或者其他某些領導來拍板決定,法官對遏制酷刑沒有任何積極作用。還有中國缺少最基本的權力制約,缺少新聞自由,酷刑實施者在實踐中也很少受到處罰。在這樣一個體制下,一些小打小鬧的法律完善,都無法從根本上有效的減少酷刑。」

2015年,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還要求中國採取必要措施,獨立調查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的指稱。但中共政府至今沒有回應。

滕彪:「酷刑在中國,尤其比較嚴重的有3個群體,一個是法輪功學員受到的酷刑極其嚴重;再一個是藏族和維族;還有律師和其他人權捍衛者,在被失蹤、被關押期間也往往受到很嚴重的酷刑。我呼籲國際社會能對這3個群體受到的酷刑進行嚴重關切。」

人權團體指出,中共推行酷刑以迫害異議人士,然而一個專政機器慣用酷刑後,必然濫用酷刑,最終受害的將是整個社會。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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