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佈情報法草案 外媒:國安擴權侵犯人權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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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5月18日訊】中共人大週二低調公布首個國家情報法草案,規定中共情報部門在中國境內外均可監控和調查中外人士和團體。外媒分析,此舉等同授權官方使用監控疑犯、突襲住所、扣留車輛等打壓人權的手段。

中共人大週二(16日)在官網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草案)》中稱,情報工作施行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外」,外國團體和個人若「破壞中國國家安全」,就必須接受調查,以監控外國和本國人民及團體組織。

也就是說,如果該法獲得通過,將會給予中共監視和調查國內外個人及團體新法律依據。

草案稱,只要「經過批准,經出示相應證件」,情報部門便可以進行審訊和搜查,即「可以向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了解、詢問有關情況,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

但是,該條款並沒有說明要經過什麼部門的批准。而在西方國家,這類行為往往必須經過獨立司法程序的批准。

路透社分析,此舉等同授權官方在調查國內外個人和團體時,可監控嫌疑人、突襲住所,並扣留車輛和設備。

這項草案還顯示,對於「阻礙工作或洩露國家機密」的行為,有關當局可建請在海關及邊境進行檢查,或采「隔離」及「行政拘留」15天以上。

人權律師任權牛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稱,中共情報人員權力很大,此類做法早已存在,現在上升到法律層面公布或意在恐嚇,而法案中所指的「情報」具體內容模糊,擔憂執行人濫權。

中共近年來陸續制定通過了有關國家機密安全等一系列所謂的「法律」,其中包括去年通過網路安全法、2015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及2014年通過反間諜法。

(記者雲濤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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