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見死不救在德國或坐牢 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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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5月04日訊】去年秋天德國埃森市一家銀行裡,一位老人突然昏厥倒地。四名顧客先後經過卻沒有伸出援手,直到第五名顧客才撥打了急救電話。但老人送院後不治身亡。這起事件曾引起德國社會高度關注,如今,埃森檢察院以「拒絕施以援救」罪,對這四人正式起訴。那麼,這一案例對當今的中國社會,有什麼啟示?我们一起來看看下面的报導。

據《德國之聲》報導,在埃森「老人銀行發病」案中,檢方指控被告對昏倒的老人視若無睹,逕自離開,也沒人打電話呼救。監控錄像顯示,他們或繞著走,或者乾脆從老人身上跨過去。

據德國刑法第323條規定:「遇到事故,險情或緊急情況,可以施救。但拒絕施救者—尤其是在不會給本人帶來危險,以及不會與其它重要責任構成衝突時,可處於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報導說,這就是所謂的「見死不救」罪(Unterlassene Hilfeleistung)。

本週二,埃森檢察院以「拒絕施以援救」的罪名對四名被告正式起訴。法庭將就是否接受檢察院的起訴做出裁決。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將面臨一年以下的監禁或罰款。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表示,重視和敬畏生命的歐美社會,處處都在推進社會公德,並且把其放到法治範圍中。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用法律來調節和規範社會公德的行為,這是對社會人的道德、良知的開發和引導起了非常正面的作用,這些東西非常值得中國去學習的。不然中國現在整個道德處於滑坡、斷崖式崩潰的狀態。在這個情況下,注意到在德國發生的這個個案是非常有意義的。由法律來促進道德,促進國民行為舉止的提升,這個也有必要的。」

中國近年發生過的見死不救慘案,影響最大、畫面最震撼人心的,是2011年佛山兩歲女童小悅悅之死。小悅悅先後遭兩輛車撞倒輾過,18名路過的人竟沒有一人伸出援手,最終小悅悅搶救無效死亡。小悅悅之死當時震撼了國際社會,一度引發為何中國人的人心如此冷漠的討論。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察官沈良慶表示,在社會救助方面,有些中國人僅僅是伸個手、打個120都不願意。這和中共極權專制統治造成有關係,讓人心變的很冷漠。但這並非是單純的道德問題。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察官沈良慶:「一個政府它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一些作惡的人?南京彭宇案,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因為幫助扶持一個老人,結果反而被訛詐了。這個被救的人,本身就不道德,趁機訛人,還有一個更糟糕的問題,就是社會尤其是政府,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是一種什麼態度。從彭宇案的判決來看,就樹立了一個司法惡例,就是你不能救人,你救人真的會遭遇麻煩,司法亂作為。」

做好事的結果就是被罰。這是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給眾多中國民眾留下的深刻印象。救助成本過高,讓很多有善心的人們,有心卻無力。

沈良慶:「在中國有可能(救助)成本非常高啊,現在很多人救助很謹慎啊,他會先錄像,先看看有沒有證人,然後才看救助,正常情況下不需要這樣嘛,這就是因為包括南京彭宇案的判決造成的一些惡果啊,在這種情況下有幾個人願意做出那麼大的犧牲去做好事呢?

沈良慶說,就像一個笑話說的,扶老人是有錢人幹的事情。敢扶老人,那是因為家裡有大款,不怕訛。所以出現這樣的社會問題時,不是單純指責人心冷漠,或者單靠立法就可以解決的。

沈良慶:「靠立法來解決,至少在中國是此路不通。法越多越糟糕。為甚麼?就是一個選擇性執法的問題,政府有個選擇性執法。」

沈良慶認為,通過法律和社會道德的約束,包括媒體對正面道德價值觀的引導,能逐漸改變這種現象。但這並非短期內能達到的。而且這一切最重要的前提,是要有一個良好的制度。

採訪/易如 編輯/王子琦 後製/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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