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強拆民房資溪縣官為何視法律於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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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下午,江西省撫州市資溪縣鶴城鎮瀘聲村,在副縣長吳輝文的指揮下,二十多個城管隊員掄起鐵鎬、鐵鍬將該縣農民徐曉洪家剛建起的屋牆推到。

按說徐曉洪建房手續完全齊備,不僅得了規劃許可證,而且該規劃許可證還是通過訴訟手段得來的,因此不存在非法佔用土地或者通過欺騙的手段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問題,也不存在違反《城鄉規劃法》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村民只要沒有超過土地管理法所規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在本村集體土地上建房,是完全合法的。即使超出使用面積或者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需要拆除的,也必須要經過告知、決定、和催告三個程式,最後有關部門才能組織拆除。但當地政府卻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式的情況下,甚至連一紙通知都沒有,更別說下過什麼決定書,告知過徐曉洪有什麼申辯權和訴權了,就聯合多部門強行將他正在建的房屋給推倒拆除了。

要說他們不知道徐曉洪是合法建房那完全是瞎掰,要說他們不知道強拆了徐曉洪在建的房子屬於違法侵權行為也太低估他們的法律常識了,對於這些他們其實心知肚明,但為什麼還敢這麼肆無忌憚的干呢?難道他們就不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別急,聽過當地官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的一番話大家自然就明白為什麼了。

首先,我們來看看資溪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大隊長的說法:

家屬:「我們的證照都是全的,這個你們都知道,對吧?」

執法大隊大隊長:「縣長也知道,都知道,知道吧?所以這個問題你跟我說沒有用。」

家屬:「證又發了,卻不知道為什麼就不讓建?」

執法大隊大隊長:「這個,只是縣領導心裏清楚。我們都不清楚為什麼,包括那天去拆的時候,建設局的兩個副職幹部……他們也不知道,好多人去都是糊里糊塗的,都不知道怎麼回事。」「老闆說要動手我就動手,他說拆我們就拆」「縣長說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有些東西,政府主導的,不是說你法律法規怎麼弄。一句話,說到底,就是權大於法。」

再來聽聽縣政府法制辦主任怎麼說的:「你說的法治,我倒覺得好笑。從中央到地方,一層比一層弱,到最後就是這個樣子。」

最後來聽聽鎮黨委書記的高見:「政府就不可能不做錯事,也不可能不違法。」

聽罷上述各位官員的回答,我想我們首先的感謝他們說的都是百分百的大實話,而且是帶著微笑說的,說的那麼坦然,沒有打一絲官腔。

不錯,在中國,確實「權大於法」,確實老百姓一說到法治,官員就覺得好笑,確實「政府就不可能不做錯事,也不可能不違法。」但正是這番大實話赤裸裸的告訴我們,對於大權在握的政府來說,所有的法律、法規其實都是花瓶,都是擺設,或者只是在對付老百姓時才會起作用的東西,如果誰真把它當回事,那就是一件很搞笑的事。在這種情況下,本應率先遵守法律法規的政府,違法自然成了一種「常態」,不違法,反倒奇怪了。這就是資溪縣官府視法律於無物,敢於強拆農民徐曉洪在建房的原因所在。

但他們沒料到的是,這一拆不打緊,卻把中共「依法治國」的底褲給扒掉了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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