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羅馬帝國興衰記(3) 開國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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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1月03日訊】

三、開國君主奧古斯都——屋大維

羅馬帝國第一任君主奧古斯都屋大維原名蓋烏斯.屋大維.圖裡努斯(Gaius Octavius Thurinus),被愷撒收為養子後名為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屋大維。

掃清道路

愷撒被殺害後,依照愷撒的遺囑,他的甥孫兼養子屋大維成為繼承人。屋大維得知愷撒被刺的噩耗時正在阿波羅尼亞軍中,時年十八歲。史學家形容屋大維外表異常英俊,也極其優美,雖然他從不在意其個人的打扮。

這個年輕人在養父愷撒被刺後的兩年,與愷撒的支持者執政官馬克.安東尼及騎士長官馬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必達結成同盟,共同對抗謀殺愷撒的元老院共和派馬爾庫斯.尤尼烏斯.布魯圖與卡西烏斯,史稱「後三頭同盟」。

他們開始清洗元老院,刺殺愷撒的主謀布魯圖與卡西烏斯逃往東方,屋大維率軍追擊。公元前42年,屋大維在腓利比(馬其頓)戰役中擊敗布魯圖、卡西烏斯,二人自殺。此後,屋大維領軍返回羅馬,而安東尼則去往埃及,與埃及女王克麗奧佩脫拉(埃及艷后)結盟。

此時,羅馬被分為東西兩部分,西屬屋大維,東屬安東尼。公元前36年,屋大維借兵變,解除騎士首領雷必達的兵權,「後三頭同盟」瓦解。控制羅馬東部行省的安東尼為討好他的情人埃及女王克麗奧佩脫拉,把羅馬東部行省送給女王和兩人的雙胞胎兒子,此舉引起羅馬人的憤怒,屋大維趁機煽動羅馬人對安東尼的不滿。

安東尼為動搖屋大維的權力,宣布埃及女王與愷撒的私生子愷撒里昂才是愷撒真正的繼承人。此時愷撒里昂已經是埃及的國王,安東尼此舉雖然是為了動搖屋大維的合法繼承權,但也等同把羅馬送給了埃及,由此徹底斷絕了他與羅馬的關係。

經過幾年的明爭暗鬥,於公元前32年,羅馬元老院與人民大會宣布剝奪安東尼的權力,並且決定討伐他和埃及女王,這相當於屋大維對安東尼的宣戰。

在隨後的阿克提烏姆戰役中,屋大維大敗安東尼,並追擊安東尼往埃及,安東尼再敗自殺,埃及女王克麗奧佩脫拉亦自殺身亡。愷撒里昂以及安東尼與女王的雙生子為屋大維所殺。此後埃及併入羅馬成為埃及行省。

絕對權力——羅馬「第一公民」

至此,屋大維已掃清他前進道路上的一切障礙,但他依舊謹慎行事。屋大維明白歷經近500年共和體制的羅馬難以接受君主制,愷撒的遇刺便說明推行君主制會遇到多大的阻力。

於是,屋大維解散軍隊,舉行選舉,被元老院選舉為執政官,而後他在公開場合表示要還政元老院並退出自己在埃及的勢力,卻遭到元老院拒絕,反而還授予他西班牙、高盧、敘利亞幾個最重要富庶行省的統治權。

公元前27年,屋大維36歲,元老院授予他「奧古斯都」稱號。奧古斯都是與古羅馬宗教有關的詞彙,包含至高無上的權威、神聖的、高貴的等涵義。史學上,把屋大維獲得「奧古斯都」稱號的這年,作為「羅馬帝國」誕生元年。

而作為君主制(帝制)代表性的「元首制」則創立於公元前23年。現今的「元首」一詞來源於奧古斯都時代的古羅馬,即「元老院首席公民」,也稱「第一公民」。這些都是羅馬皇帝眾多稱呼的一部分。古羅馬帝國初期,皇帝一詞(拉丁語Imperator,英語emperor)更多還是它的原意——軍隊大元帥、最高統帥。

公元前23年,屋大維在獲得最高執政官、終身執政官、終身保民官、大祭司長、最高統帥等等包括民事、領地、宗教幾乎所有領域的最高權力後,被封為「元首」。

後代史學家通常用皇帝來指稱這個時期的國家統治者,將屋大維改制後的羅馬視為羅馬帝國的開端。

羅馬帝國的「皇帝」與世界上其它民族地區,比如中國、埃及的皇帝國王相比意義有很大不同。

第一,羅馬帝國的皇帝在理論上是由元老院和人民授予,雖然實際並非如此。

第二,皇帝並非權力的統稱,皇帝的權力是由各方面,如行政、立法、外交、任免大權及宗教等等獨立的權力集合而成。羅馬的「皇帝」不是權位而是稱號。

第三,皇帝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即「法律超越於皇帝之上(Leges super principem)」。屋大維所創立的元首制,實際是共和名義的帝制,權力核心是皇帝,與現今的「君主立憲制」相反。君主立憲是保留帝王的憲政制,權力核心在憲政政府。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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