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機構重大變革 王岐山或再度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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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0月26日訊】日前,有港媒透露,正在召開的中共六中全會上,當局在修訂中共黨內的監督條例時,將明確中紀委的監督權力。而原隸屬於中共檢察院系統的反貪局,或因其職能與紀委重疊而被劃歸紀委係統。輿論認為,這是北京當局擴權中紀委的一個舉措。

香港《明報》25日在報導中引述知情人士透露,自從中紀委加強垂直管理後,原檢察院系統旗下的反貪局幾乎處於「無用武之地」的狀態,其職能也明顯與紀委係統重疊。北京當局為了進一步「強化黨內監督」,這次六中全會之後,紀委係統料將擴權,其中一個試點就是把檢察院系統的反貪力量劃歸紀委係統。消息並指,目前北京反貪系統已收到試點劃歸紀委的風聲。

據公開的資訊,中共最高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於1995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中共當局將其職能定義為「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國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等工作。該機構迄今已運作了27年,但輿論認為,該局長期以來並沒能在中共黨內監督方面發揮太大的實際作用。

2015年1月下旬,中共最高檢察院的負責人曾主動對媒體披露,其下屬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存在「機構設置不合理、案多人少、力量分散、統籌乏力、裝備落後」等問題,亟需改革。

2014年11月中旬,北京當局批准了由中共最高檢察院黨組提出的有關整合其旗下反腐機構的所謂「改革方案」,決定整合檢察系統旗下的反貪污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和職務犯罪預防廳,成立新的反貪總局,並將新的反貪總局「升級提格」,其局長將由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

今年1月初,新反貪總局正式成立,其首任局長是副部級官員,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員、檢察員盧希。

當時,北京時局觀察員華頗對大紀元分析稱,習近平升級反貪總局,應該是為了便於讓該機構配閤中紀委處理一些涉及高級別官員的大案、要案。

華頗分析稱,中紀委查辦貪官污吏時,主要挔據的是黨紀。但僅從中共黨紀方面來行事,在司法方面就存在一些漏洞或出現法律的障礙。比如不讓出境、搜查貪官住所、凍結他們的銀行帳號、查封他們的資產等等,如果直接由紀檢部門直接幹,就有侵權的嫌疑。而習近平當局的反腐對立面的反撲也「非常之大」,習近平要繼續揮舞反腐之劍,就需要檢察部門大力的配合。

他表示,新反貪總局成立之後,北京當局可以讓檢察部門提前和紀檢部門協同辦案,這對紀檢部門的調查就有很大的便利,對習近平反腐大有益處。

2016年1月12日至14日,中共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習近平在這次會議上提出,要「擴大監察範圍,整合監察力量,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當時,有港媒引述時政分析人員的觀點稱,北京當局放出這樣的風聲或意味着當局打算成立一個類似於香港廉政公署的「國家廉政總局」或「國家監察委員會」。但當時也有海外媒體引述知情人士透露說,北京當局要強化的是執行中共「黨內監督」的紀委係統,並不是要弱化其職能。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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