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黃興國被抓後 「當代牛郎織女」冤案天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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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0日,時辰一到,天津市最高級別的官員、代理市委書記、市長黃興國,被習近平毫不留情地關進鐵籠子!

2016年9月13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夫婦案,在天津市東麗區法院開庭重審。張贊寧、余文生、常伯陽、張科科四位著名律師在法庭上為周向陽夫婦作了震憾人心的無罪辯護。這是黃興國被抓捕後維權律師第一次在天津「為了不敢泯滅的良知,為了義不容辭的天職」申張正義!特別令人感動的是,張贊寧律師剛做過心臟支架手術第7天,就風塵僕僕趕來了!

四位律師在專門為這次庭審準備的辯護詞中寫道: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當下庭辯的意義,不僅僅在於維護法輪功信仰者的合法權利,更重要的是,阻止司法官員繼續參與犯罪,從而避免將來被押上歷史的審判台。

「周向陽案」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關注的案件。海外法輪功人權工作組於2009年7月17日,將周向陽迫害案例呈遞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備案。在2010年召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13次會議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遞交的年度調查中包括了周向陽案件,並通告各國政府。「國際大赦」組織發過幾次對周向陽和妻子李珊珊的營救呼籲。

周向陽原本是天津市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的造價工程師,因為信仰「真、善、忍」,修鍊法輪功,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天津鐵路看守所、天津青泊窪勞教所、天津雙口勞教所、天津薊縣漁山勞教所、天津河西看守所,2003年5月31日,被非法判刑9年。期間,遭受種種酷刑:被徹夜電擊至遍體鱗傷、連續30天熬夜不準睡覺、多次關小號、野蠻灌食等。李珊珊堅持為周向陽申冤,2006年和2011年,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3年多。

周向陽、李珊珊夫婦2015年3月2日再次被綁架。2015年11月30日,天津市東麗區法院對周向陽、李珊珊案第一次開庭審理過程中,張亞玲法官多次違法。2015年12月30日,周向陽父母拿著周向陽簽字的訴狀分別到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法院,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第二分院,控告張亞玲違法,同時對公訴人代號菊也提出了控告。2016年3月,東麗區法院通知周向陽父母此案將重新開庭審理,先通知開庭時間為8月2日、3日,後來又改為9月13日。

四位律師在辯護詞中寫道:《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目前,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本案當事人信仰的法輪功是邪教。2000年公安部發布的文件中,認定的邪教共14種,但沒有法輪功。在無數次庭辯中,對於律師提出「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這兩個關鍵問題時,當庭的法官和公訴人都避而不答,然而,庭審居然強行推進。這足以說明:利用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屬於枉法強加的錯誤適用。

四位律師對周向陽夫婦的人品給予充分肯定。他們寫道:李珊珊,面對還有8年刑期的男友,主動申請結婚,震撼整個監獄。因為男友申訴,兩次被勞教,堅守婚約,7年等待。周向陽,是當時全國第一批60位造價師之一,拒絕受賄,當時單位比他去的晚的,都買了三套樓房了。他被勞教後,又被判9年冤獄,堅守信仰,曾遭地錨酷刑,為抗議,絕食一年半,後體重只剩80多斤,心跳只有40下,幾度住院搶救,堅強不屈。以前他們分別在監獄內外,相互營救,珊珊寫出《七年等待九年冤獄》,徵得2300人聯名,營救丈夫;丈夫周向陽寫出續篇《純真純善蒙難蒙冤》,徵集5300民眾聯名,營救妻子!

四位律師長期為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對法輪功修鍊群體有非常深刻的認識。辯護詞中寫道:法輪功從傳播以來,尤其是從被非法打壓後,法輪功學員堅守真善忍的理念,展現了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標準。17年來,雖然面對侮辱、嘲笑、冤獄、酷刑,他們按照「真」,不斷講述真相;按照「善」,慘遭迫害而無怨無恨,希望喚醒世人的良知,擁有美好的未來;按照「忍」,忍受著巨大的苦難,割捨個人的所求所得,堅守著和平、理性,忍的堅強不屈,忍的無所畏懼。17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定罪這樣的好人,違背天理,公道,人心!

四位律師從事實和法律,歷史、現實和未來,前因和後果等方面充分論證後認為:本案當事人周向陽、李珊珊不構成所指控的犯罪,法院應當依法作出無罪判決。同時指出:在律師提出錯用法律的罪錯問題後,公檢法仍然蓄意錯用法律,公檢法就是在公然犯罪。警官錯用法律,抓捕法輪功學員,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官錯用法律,起訴法輪功學員,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官錯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徇私枉法罪;監獄警官錯用法律,構成非法拘禁罪。以上公、檢、法、司人員都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這才真正是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四位律師從各個角度對法官進行了勸戒: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藉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希望法官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作出正確的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債務買單。

北京一地5年內有500法官辭職,並有增長趨勢。法官、檢察官,失去了職業榮譽感。面臨法輪功案件,許多人採取或迴避、或排斥,或阻抗,或化小化了的處理。

目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依法治國,反對以權壓法,以言代法,明確提出要清除政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並已將過去十幾年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元兇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等及其部份追隨者繩之以法,隨後還會有更大的元兇落馬。

迫害法輪功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作惡者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會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

四位律師在辯護詞的最後寫道:所謂依法打壓法輪功完全是一個掩蓋犯罪的欺世謊言。面對千萬計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難蒙冤,發生了法治時代恰恰法律被利用來犯罪的現實,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

近些年來,天津市因為一系列重大事件名揚全世界:天津是全國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之一;去年709被抓捕的律師大都被關押在天津;去年8月12日發生震驚世界的天津大爆炸;天津市腐敗案件層出不窮。惡人自有惡報:在天津組織抓捕、毆打法輪功學員,直接導致「4•25」事件發生的原天津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已畏罪自殺;原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武長順,已被押上審判台;原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已被立案審查;對天津市迫害法輪功負有最大領導責任的天津市代理市委書記、市長黃興國,近日已被中紀委「秒殺」。

習近平對天津市的大清洗剛拉開序幕。今年6月28日,中共政治局通過《問責條例》。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被終身追責。2015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自從中共十八大以來,初步統計,天津市已有40個局級官員,3位省部級官員被問責,昨日座上賓,今日階下囚,可悲、可嘆!負責審理周向陽夫婦案的法官,真該好好想一想了。與其明天被問責,追悔莫及,不如今天憑良心辦事,堂堂正正做個人!

這裡,我特別要向為周向陽夫婦做無罪辯護的四位正義律師表達崇高的敬意。正在天津被關押的謝燕益律師、王全璋律師等,他們之所以被迫害,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曾經為法輪功學員做過無罪辯護。在他們仍然身陷囹圄的時候,你們將個人生死毀譽置之度外,為呼喚良知、道德、正義與人性而來,你們的智慧和勇氣,令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由衷地敬佩。歷史將為你們的天津之行,寫下最輝煌壯麗的一頁!你們是中國的良心,濁世的清蓮,道德的豐碑!

自去年5月1日習近平當局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政以來,海內外已有20多萬法輪功學員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海內外已有超過180萬民眾簽名舉報江澤民。2016年8月10日,我在紐約的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將我自編的《「抓捕江澤民」文集》寄給中共駐紐約總領事章啟月,並請章啟月收到後,立即轉遞習近平主席。

多行不義必自斃。眾多跡象表明:當代中國內政外交的總禍根、當今中國腐敗分子的總教練江澤民,早已被習近平嚴密監控起來了,等待它的必將是比紐倫堡大審判、東京大審判更衝擊人心的北京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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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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