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谷麗萍替令計劃收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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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計劃的無期徒刑是來自受賄罪,在7千多萬人民幣的受賄財物中,有不少是由妻子谷麗萍出面收取。在令案檢控與判決書認定1999年至2014年的犯罪期間,除了充當令貪污受賄的白手套,谷麗萍還扮演過其他什麼角色?

想先說明,由於相關資訊網上皆可查到,在此為節約篇幅,以下一律省略「據媒體、據報導、據公開資料、據官方簡歷、據工商登記資料」等等用語。

谷麗萍最為知名的身份與頭銜,除了是令計劃的妻子,還是兩個公益組織的主要負責人:2003年成立的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YBC),及2010年成立的「瀛公益基金會」。

不過不僅如此,谷麗萍還有官職,其中之一是共青團系統的「中國青少年宮協會」,曾任副會長和秘書長。而谷麗萍前往一些省份考察,受到地方官員高規接待,憑的多是這個身份,如2005年時任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2007年時任四川省委常委李春城,綿陽市委書記譚力,等等。據追查國際通告,白恩培三人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

另據「追查國際針對中共迫害法輪功中階段性運動調查報告」,2001年2月上旬,中共共青團部署兩個大規模的詆毀活動,「文明社區」和「宣傳專欄」,目標對象都是青少年。後者向全國青少年洗腦的活動場地──全國各地上千所青少年宮,上級主管單位就是中國青少年宮協會。

從前述,可知2005年谷麗萍已在此協會任職,至於2001年2月這個時間點,目前雖暫無直接資料可茲明確,但卻有可供推測的一些線索。

首先,據谷麗萍早年曾向媒體憶述的一些說法,YBC的成立構想可以說是脫胎自中國青少年宮協會,初創時她為此赴英國學習國際相關經驗,據稱時間是在2002年初秋之前。

其次,谷麗萍曾擔任過法定代表人的兩家企業,北京中青紅艦科技(中國青少年宮協會間接參股),北京中青紅艦文化(中國青少年宮協會直接投資),兩家均在2002年6月成立。

若就以上兩個來源不同而又能相互印證的時間,至少2002年6月,谷麗萍就在中國青少年宮協會任職。

再者,據中共共青團中央2001年3月6日發文,通知「千所青少年宮宣傳專欄」等一系列活動要繼續深入開展。除此,相關活動報導在2002年仍見諸媒體。因而幾乎可以推定在這活動期間,谷麗萍任職於此;而擔任高層的她,沒有可能沒有參與此一大規模的誹謗活動。

在2002年這個時間點之後,隨即發生一起黑幕幢幢的國企併購案,該案可以算是這起事件的前世,即北京商人郭文貴與北大方正集團CEO李友的反目成仇。

2003年初,李友主導北大校企方正集團的股權改制,在過程中,他將價值20億元的國有資產低估至1.5億元,然後通過自己完全持股的殼公司收購,接下來,又將方正集團凈資產迅速恢復至40億元。藉由這一連串操作,李友方面控股的收購公司凈資產從股份受讓前的250萬元飛速增加至13億元。

此後,李友方面利用上市公司資源和國企平台,多年來,侵佔巨額國有資產。而這一切李友直接與令計劃家族分享。

2013年初,即兒子令谷車禍後一年,谷麗萍辭去瀛公益基金會與YBC一切職務。但2014年12月,李友協助谷麗萍向日本轉移資產及外逃,在辦理日本護照時,工作單位註明是中國青少年宮協會副會長。

中國青少年宮協會是由全國各地青年宮、少年宮、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館等青少年活動場所組成。據明慧網,迫害前,曾是煉功場所,迫害後,有些成為迫害的洗腦班。據有限查詢,直到2012年,大連地區的少年宮仍上演誹謗大法的節目。

共青團在2001年2月起發動的這場謊言宣傳活動,主題就是天安門自焚偽案。據中共新華社公布的不完全統計,開展以來至2001年3月,全國直接或間接參加活動的共有500餘萬青少年。谷麗萍只是失去一個兒子。而她曾經擔任高職的協會所推動的活動至少毒害了500萬個孩子。

令案判決書稱,令計劃與谷麗萍共同收賄,谷麗萍單獨收賄,令計劃明知且認可。那谷麗萍做的這些事,令計劃不可能不知道。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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