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外觀抄襲中國手機 蘋果稱目前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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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6月20日訊】美國科技業巨頭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外觀,5月份被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判決侵權,並遭禁賣。對此,蘋果公司(Apple)已提出上訴,並於智慧財產權法院正式立案。18日,蘋果公司發出聲明稱:「在上訴期間,兩款手機於中國正常販售」。

據報導,狀告蘋果公司侵權的是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狀告蘋果公司的兩款手機產品「iPhone6」和「iPhone6Plus」的外觀設計侵犯了佰利公司的專利號為ZL201430009113.9號的100C手機。

大陸媒體18日指出,5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其《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審理後,做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

決定書認為,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和佰利的100C交叉比對後,雖然存有一系列的差別,但都屬於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最後,認定兩方產品沒有顯著差別,認定蘋果公司的兩款手機侵權,並責令其停止銷售。

對於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裁定,蘋果公司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新華網16日報導說,蘋果電腦貿易公司(上海)與北京中複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已經向北京知識產權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報導稱,蘋果公司此前已就此裁決提出上訴,蘋果公司在北京地區的手機銷售也尚未中斷。

18日,蘋果公司也發出聲明:「在上訴期間,兩款手機於中國正常販售」。

告蘋果已成為流行

據稱,狀告蘋果的佰利公司此前並不為大眾所知。新華網報導,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共識系統中,搜索不到這家公司。此外,這家公司似乎也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華爾街日報報導稱,佰利公司的總裁曾在華為公司任職全球手機營銷主管,並且同時擔任另一家名為「百分百數碼」的智能手機初創公司的總裁。

《澎湃》報導認為目前告蘋果已成為流行,而且即使是一開始默默無名的國內公司,還可以因此帶來話題,不管到底像不像,在國內國外都會打開知名度,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對象。

5月份,北京一家法院裁定中國的「新通天地科技公司」有權在諸如錢包等皮具飾品上使用「iPhone」這一標識,使其不再成為蘋果的專屬標識。

事後,蘋果公司說,它計劃把它最近在中國輸掉的iPhone商標糾紛案上訴到中共最高法院。

早在2002年10月,蘋果就在中國提出註冊iPhone商標的申請,直到2013年才批准。而新通天地使用iPhone命名這一類產品,於2007年9月首次申請註冊這個商標,產品包括:仿皮革,皮革,錢包,皮包,皮護照外套,皮鑰匙包,皮帶和皮革傢具裝飾。

2012年,蘋果就曾被迫向深圳唯冠科技支付6000萬美元,才在中國獲得iPad的商標權。

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同屬一家母公司。早在2009年台灣唯冠已經向蘋果公司間接轉讓了iPad商標權。但是深圳唯冠堅稱那份轉讓合同對自己沒有約束力,向蘋果索取4億美元的商標轉讓費。

蘋果曾發聲明說:「我們努力製造世界上最好的產品。」公司希望確保客戶體驗不會被那些試圖「利用我們品牌盈利的公司」所損害。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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