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為什麼央視女記者牛到叫京警跪著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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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之死」引發的熱議未退,就近一周而言,「女版雷洋」成為焦點。5月21日,一名央視女記者自曝曾遭持槍警察攔車、險成雷洋的往事,可是非旦未獲共鳴,反遭網友譴責:真不是一般的狂。

實名認證為央視記者的微博大V申宇紅,5月21日15時53分發帖憶稱(原文):

某年打車從央視剛出行不足200米,被一群持械警察攔住:「幹啥的!」「央視的。」「都說是央視的!幹什麼去了!」「您執法前應首先向我出示證件並證實證件真實!」「嘴硬是吧!告訴你我馬上把你抓走!」「你可以試試,我會讓你跪著放我出來。」該警察做出拔槍動作,被其他警察攔下。我沒有成為雷洋!幸運!。

上述微博內容,但凡讀後皆有同感,不只是警察霸道,還有央視記者申宇紅的狂妄。放言讓警察跪著放人的申宇紅,與作姦犯科者一樣目無法紀,不過她卻是非常「知法懂法」。

例如,申宇紅知道警察執法前要出示證件,而且還要證真。而且她若有此法律常識,其實也應該知道警察法有規定,警察著制式警服執行公務時,無須再出示警證。何況當時道路上,群警持械執勤、盤查過往人車,說明情況非常或有事故,她不但不配合臨檢,還嗆警說自己是央視的,明顯特權,而且是習以為常。

雖然申宇紅說自己是央視的,但如果她真是一個記者,當時正好可以藉此報導警察執法語帶威脅,而不是口氣更加恐嚇的「讓警察跪著放人」。今日舊事重提,卻又搭熱點事件之便,慶幸自己沒有成為「女版雷洋」。難怪網上眾評:不以為恥,還以為榮。

申宇紅的專業能力如何不知,但就其嗆警的話,人格可見一斑,更可見平常就是頤指氣使、目中無人的行事作風。區區一個央視記者,不把執行勤務中的警察放在眼裡,一群警察也是對她幾分忌憚,申宇紅憑什麼?

據公開資料,申宇紅於2000年底應聘進入央視《焦點訪談》。在2001年1月23日江澤民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天安門自焚案」之後,申宇紅編導了對「自焚兒童」劉思影的多個採訪報導與專題片。

「天安門自焚案」在2001年8月已被聯合國文教組織(IED)確定偽案,且結論是由政府一手導演。其中關於「自焚兒童」劉思影,被曝四大造假疑點。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位製片表示,她當時就在現場,她證實自焚現場根本沒有兒童。又如《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親自走訪劉思影母女的家鄉河南開封市,實地採訪得知劉思影母女未練法輪功,等等。

而央視自己公布的「自焚」錄像慢鏡頭顯示,劉思影的母親劉春玲也不是被燒死的,而是現場被人用滅火器打死的。

申宇紅是懂法律的人,思路邏輯高於一般,怎麼會不知道氣切的病人怎麼還能唱歌。劉思影不在現場,又沒有自焚,後來猝死,除了遭滅口,還能怎麼解釋。

眾所周知,央視記者以特權階級自居,凌駕法律和其它部門之上的,申宇紅不是唯一,而其濫權來源大致相同,就像李東生、陳虻、羅京、羅明、孫玉勝,等等,大多是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期間,丟棄做人良知與職業道德跟著謊言喉舌。

習近平在前不久的新聞輿論座談會上說過,新聞工作者要「講責任、講品味、講格調」。人言可畏,一句話可以毀人名節,何況傳播速度快、面積廣的電視媒體與從業記者,一個莫須有的新聞、報導、影片、節目,其殺傷力、毒害程度與範圍,以及曠日持久的不良影響,絕對不亞於子彈殺人。

申宇紅自曝「讓警察跪著放人」的話表明,一如當年的沈冰、賈曉瞱有讓人陞官、丟官的能耐,憑的是身後的周永康。合理質疑,申宇紅身後也存在一個可以讓她出此狂言的大老虎。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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