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罰「只生不養」 能否解留守兒童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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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2月22日訊】在中國大陸,農村留守兒童有6100多萬,還有近4千萬的流動兒童。他們的教育生活存在很多問題。近期,中共國務院發佈《意見》說,那些外出務工的父母不能「說走就走」,要對個別「只生不養」的父母進行懲罰。那麼,懲罰留守兒童父母是解決的辦法嗎?

中共國務院最近發佈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規定:外出務工者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委託他人代為監護,不得讓未滿16歲的兒童單獨生活。若公安機關發現有兒童單獨居住,須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託監護人。

19號,民政部副部長鄒銘也表示,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當局規定了幾條措施,包括勸誡、批評教育、治安處罰、立案審查,直至撤銷監護權。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對《新唐人》表示,這個規定是恐嚇式的東西,不能解決農民工的根本問題。即使現在有委託監護人,還存在著親子分離的問題,因為農民工要考慮生活問題。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第一,我如果留在農村帶孩子,我有沒有生計,有沒有收入。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如果我把孩子帶在身邊去打工,我打工的地方有沒有條件撫養孩子,讓孩子受正常的教育。」

吉林農民工王先生表示,沒人願意撇下家人出去打工,並且農民工每年要拿回工錢,都有困難。

吉林農民工王先生:「如果說,我們的經濟條件如果要好的話,誰也不願意出來。再有一個,如果說我們每年能按時的從年關,到剛過完年出來,把錢能如數都拿回去,第二年沒準就不出去了。」

實際上,大陸在收入、教育、養老保險等方面,城鄉之間的差距一直很大。

從大陸統計局公開的數據來看,200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是3.3倍,2011年是3.23倍。到了2015年,城鄉之間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還是高達2.73倍。

國際勞工組織2005年公布的數據顯示,絕大多數國家的城鄉人均收入比都小於1.6,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在1.5左右,只有包括中國在內的三個國家超過2。

河南麟格律師事務所律師姬來松表示,中國人講究倫理親情,父母都願意呆在子女身邊。現在農民工背井離鄉出去打工是迫不得已。因為不外出務工,就無法養活兒女和家人。

河南麟格律師事務所律師姬來松:「國務院下的一個禁令,如果不能解決農村人口,生存、生活、教育、醫療等這些問題,光靠所謂的強制的命令,起不到一個根本的作用。」

姬來松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消除城鄉差距和廢除戶籍制度,實現遷徙自由。

當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平均為每年720元,城鎮居民為每年1200元;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為每年18000元、政府和事業機構的養老保險金則每年高達24000元。

城鄉教育經費的差距也很大。如北京市農村生獲得的經費,只是全市平均水準的66%,其他地區的差距,比這還要大。而地區間的教育經費更不平衡,如上海市初中生的生均經費,是河南農村初中學生生均經費的10.26倍。

王江松表示,讓大陸農村人享受接近城市人的社會保障和服務。這樣留守兒童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採訪/陳漢 編輯/宋風 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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