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留守兒童獨居 監護人資格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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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2月16日訊】日前,中共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未滿16週歲的兒童,不得脫離監護單獨生活,否則,監護人資格可能被撤銷。不過分析認為,即使這個意見能落實下去,仍難解決實質問題。

中共國務院2月14號公布的關於留守兒童的《意見》,要求不得讓不滿16週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無能力的,可能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人代為監護。

另外,如有留守兒童無人監管,面臨危險,遭受或家庭暴力等等情況,法院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分析表示,留守兒童現象主要是中共製度問題,由於待遇不公,農民不得不到異地打工維持生活,但又因戶籍制度,不得不忍痛把孩子留在家中。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中國這種戶籍制度,如果把兒童帶到城市裡頭去,他有許許多多城市的規定,限制了兒童平等的權力,入託、入學、看病等等這些問題都不方便,所以造成許許多多農民工,被迫把孩子在老家,由其他親友,或者是祖父母這一代的人去照看。」

而家中沒老人和親戚照看的留守兒童,更是經常傳出不幸的消息。去年發生在貴州畢節的4兄妹服農藥自殺事件中都是獨居兒童;2012年11月,5名畢業男童在雨夜躲進垃圾箱生火取暖中毒死亡,也都是留守兒童。

分析認為,即使《意見》真的能落實下去,但很多問題還是難以解決。最好的辦法是解決農民的生活問題,讓他們留在家中務農也能衣食無憂。

維權律師李向陽:「中國當下的農村,農民的生活水平是非常堪憂的,他們手中的糧食是不值錢的,可是要種地,化肥、農藥、種子等卻是非常的昂貴,種地已經不能維持他們的生計,他們大多數處於貧困之中,為了生計不得不外出打工。」

僅根據官方統計,2010年中國有6100萬留守兒童,其中205.7萬留守兒童獨自居住無人監護。這個群體非正常死亡、性侵害事件高發。

新唐人記者李韻、周天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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