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被判緩刑 網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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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2月22日電】(新唐人記者藍采詳綜合報導)12月22日上午,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北京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宣判,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引發網民熱議。

中共新華網和央視對浦志強的庭審結果作了罕見的及時報導,並聲稱浦志強「認罪悔罪」並「道歉,不上訴」,但是相關的網路評論跟帖一概遭到封閉。

浦志強的辯護律師之一莫少平對美國之音表示,辯方律師團隊在庭上作的是無罪辯護,他們不認可法庭對本案的有罪判決。

莫少平此前對媒體披露,浦志強被列為「煽動民族仇恨」指控的證據包括浦志強對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維族人持刀砍殺事件發表的微博評論。浦志強對於中共連任次數最多的山西籍全國人大代表申紀蘭和已故中共黨魁毛澤東嫡孫毛新宇所發表的諷刺微博則被視為「尋釁滋事」。

浦志強為外界廣知的事蹟包括:2013年2月6日,浦志強在網上發出博文,實名舉報當時尚未落馬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稱其為禍國殃民的民賊;以及曾代理包括異見藝術家艾未未、異見人士譚作人等案例等。

網民熱議

浦志強被宣判的消息被海外中文媒體報導後,引起網民對中共當局因言治罪的熱議。

有不具名網民指出:從前的類似案件好歹還要羅織一些其它罪名點綴。今次是純粹的言論罪。

不具名:當它們(中共)開始禁言的時候,下一步就有可能滅口;當它們開始焚書的時候,下一步就有可能殺人!

網民「言者無罪」:(中共)說你有罪就有罪,沒罪也有罪,我(中共)是流氓我怕誰?一個政府墮落到如此地步,實乃今古奇觀。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不具名:(中共)非法組織對合法公民的任何所謂的審判都是無效的,歷史終究會審判這個非法組織及其黨羽五毛的。

網民喬哲:浦志強被判刑,只因為中國大陸的惡黨、惡政、惡法、惡官,這是司法領域的霧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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