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今天的中國人有多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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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時代的中國人有自由嗎?腦子正常的人肯定都會說沒有。今天的中國人有自由嗎?大多數人恐怕都會說有。但若接著再問今天的中國人有多少自由?答案肯定就不一樣了。在有些人看來,今天的中國人已經很自由了,但在另一部分人眼裡,自由其實並不多。那麼到底誰是誰非呢?

早在一個多世紀之前,1903年3月,被中共奉為「全世界無產階級導師」的列寧曾寫過一本叫做《告貧苦農民書》的小冊子,主要內容是「向農民講解社會民主黨(注:蘇聯共產黨的前身)人要求什麼」。

瞭解俄國歷史的人都知道,雖然俄國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已經廢除了農奴制,但在列寧寫這本小冊子的時候,也就是二十世紀初葉,沙皇還在當權,俄國人民,包括列寧和他的黨還處在專制制度的重壓之下,還在奮力爭取民主自由。翻開《告貧苦農民書》,首先映入我們眼簾的不是別的,正是列寧對沙皇專制的揭露和抨擊。

為了說清俄國人民當時的處境,列寧特意區分了兩種自由:即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他告訴讀者,所謂公民自由,就是公民處理家務、私事和財產,安排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私事,支配自己的勞動(選擇東家),支配自己的財產的自由。

而政治自由則不同,「政治自由就是人民處理自己全民的、 國家的事務的自由。政治自由就是人民有權選舉自己的議員(代表)進國家杜馬(議會)。一切法律都只應由人民自己選舉的這個國家杜馬(議會)來討論和頒佈,一切賦稅都只應由它來決定。政治自由就是人民自己有權選舉一切官吏,有權召集各種會議來討論一切國家的事務,有權不經任何許可就可以隨意印書報。」

列寧舉農民的例子說,「在農奴制度下,沒有地主的許可,農民是不能結婚的。現在,不要得到誰的許可,農民就可以自由結婚。在農奴制度下,農民在總管指定的日子一定要替自己的老爺幹活。現在,農民替哪個東家幹活,在什麼日子幹,要多少工錢,都可以自由挑選。在農奴制度下,沒有老爺的許可,農民是不能離開村子到別的地方去的。現在,只要村社放他走,只要他沒有欠稅,只要他能領到身分證,只要省長或縣警察局長不禁止移居,農民有想上哪兒就上哪兒的自由。

「在農奴制度下,沒有老爺的許可,農民就不能置辦財產,不能購買土地。現在,農民可以自由置辦任何財產(至於退出村社的完全自由,隨便處理自己土地的完全自由,農民直到現在也還沒有)。在農奴制度下,農民要受到地主的體罰。現在,農民不會受到自己的地主的處罰了,雖然農民至今不能免受體罰。」

做過這番對比後,列寧接著便指出,廢除農奴制度後的俄國農民雖然獲得了以前所沒有的自由,但這種自由並不是政治自由,而只是公民自由。不僅於此,俄國人民當時其實都沒有政治自由,都跟農民一樣沒有擺脫政治上的奴隸地位。「正像過去農民是地主的農奴一樣,現在全國人民都是官吏的農奴。俄國人民沒有權利選舉官吏,沒有權利選舉代表來為全國立法。俄國人民甚至沒有權利集會討論國家的事務。正像從前老爺不必徵得農民同意就委派總管一樣,現在委派官吏來管我們也不用徵得我們同意,可是沒有這些官吏的許可,我們甚至不能印書報,不能在大家面前給大家講講全國的事務!」

讀到這裡有人可能會不解的問:「扯這些幹嘛?一百多年前俄國的事跟你提的問題有什麼關係?」有關係。儘管列寧當權後搞的那一套比沙皇要專制獨裁的多,但客觀的說,當年他對沙皇專制的揭露卻相當深刻和犀利。讀過上面的文字你難道沒發現,在既沒有公民自由也沒有政治自由這一點上,毛時代的中國人跟農奴制度沒被廢除前的俄國農奴完全一樣,而今天的中國人與廢除農奴制度後的俄國農民以及當時的俄國民眾則可以說是異曲同工,儘管有了公民自由,卻仍然沒有政治自由嗎?

不錯,文革後,中國人確實有了處理家務、私事和財產,安排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私事,支配自己的勞動和財產的自由,可以自由的戀愛、找工作、買房子、出國旅遊……但他們並沒有建立自己的政敵、參加國家大事的管理、選舉國家領導人、批評政府、舉行遊行示威等的自由。就政治自由而言,今天的中國人可以說跟十九世紀下半頁和二十世紀初的俄國人民一樣一無所有,他們依舊停留在毛時代,還是政治上的奴隸。

公民自由固然重要,但政治自由更重要,因為它才是一個國家的公民活的有沒有尊嚴的真正標誌!

列寧說,「沙皇專制就是官吏專制。沙皇專制就是人民對官吏尤其是對警察的農奴制依附。沙皇專制就是員警專制。」他還說, 「哪個國家也沒有俄國的官吏多。這些官吏騎在沒有發言權的人民的頭上,像是一片黑壓壓的森林;一個普通勞動者休想穿過這片森林,休想得到公道。去控告官吏貪污、掠奪和殘暴,哪一次都石沉大海,因為官僚的文牘主義使得一切控告都不了了之。

一個人的喊聲永遠傳不到全民的耳朵裡,而只會在這片黑壓壓的密林裡消失,在警察的刑訊室裡窒息。不是由人民選舉產生因而不必對人民負責的大群官吏,結成了一張稠密的蜘蛛網,人們就像蒼蠅那樣在這張蜘蛛網上掙扎。」今天的中國和中國人,不就是列寧筆下舊俄國的翻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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