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研究所副所長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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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0月14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人數已近19萬,原在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綠洲城市大氣環境研究所任副所長趙海燕,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遭受種種酷刑折磨,她的丈夫也受株連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趙海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訴造成這場迫害的首惡江澤民。

趙海燕,女,四十歲,現生活在加拿大多倫多。具體情況請看來自明慧網的報導。

有緣得法修煉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被單位下派到若羌縣進行一年的鍛煉。到了那裏沒兩天,就在一天清晨,看到一位與我一起下派來的同事在煉法輪功,我也很想學煉,他給了我一本《轉法輪》,我回到宿舍後就開始看書,《轉法輪》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歸真,並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我不斷要求自己同化「真、善、忍」特性,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工作中,不去爭名奪利了,領導分配的任務,我都認真負責的完成;真誠、善良的對待同事們;在單位,我受到從領導到同事的認可,幾乎年年都被評為先進。

限制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電視鋪天蓋地的污衊和栽贓法輪功後,當晚若羌縣來了幾輛車十幾個人,將我和另一位同修非法帶到當地公安局,並非法沒收了我們的大法書籍及煉功橫幅。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去國家信訪辦上訪,到了國家信訪辦,填寫了相關上訪表格後,就被限制人身自由,隨後押送到新疆駐京辦事處。幾天後單位領導被通知趕到北京,將我帶回單位,受到約一個月時間的非法隔離,由兩名同事日夜監管,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天天都是無休止的談話與施壓,只允許父母來見了我一次,使我的父母為我擔驚受怕。期間兩個領導到北京來回的機票,以及軟禁我租用的房間費用,被要求作為罰款(具體金額記不清了)全部由我承擔。單位發文件將我處分,同時降一級工資,並罰款。

進京上訪後,從此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與工作。沒有人身自由,上下班均由單位同事陪同,不能擅自行動。國安、六一零等部門人不斷騷擾我,同時給單位和家人施壓。我的上班工作內容也全被打亂,變成了各種各樣、沒完沒了的談話與被施壓,國安、公安、各級領導、同事,我成了眾矢之的。僅僅因為我作為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公民,去我信任的信訪辦說了幾句心裏話,我成了擾亂社會治安、危害國家安全的危險分子,還有那頂被以無比惡毒的方式栽贓的「×教分子」帽子。

看守所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迫於這種無休止的迫害和干擾,我離開單位和家人,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國安、公安等部門的人拿著我的照片全市搜查我,我的先生和同事被連坐,不准上班,每天在烏魯木齊市的大街小巷尋找我成了他們的工作內容。

二零零一年三月,在租住的房屋內,我被七、八個警察非法闖進抓走,被關進了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我的大法書及傳呼機等個人物品被非法抄走。在看守所期間,讓其他人員監視、敵視、侮辱、謾罵我們。期間,我被戴手銬、腳鐐的酷刑折磨二十多天,而且是將雙手和雙腳銬在一起,身體不能直立,行動時只能弓著腰挪著走,而且無法正常行動和生活,包括無法吃飯、無法洗臉刷牙,我的腳腕被壓成了黑青色。為抗議這種非法的刑罰,我進行了八天的和平絕食抗議,這種和平抗議帶來的是五、六人將戴著手銬腳鐐的我壓在凳子上,野蠻的強行從鼻子裏插管灌食,灌完後,我的鼻子裏流出的都是血。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明慧網)

非法勞教兩年

在我本人沒有任何簽字,不承認有任何違法事情,沒有任何庭審的情況下,我被強行非法勞教兩年。在烏魯木齊市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一進大門,就聽到院子裏獄警不停大聲叫嚷,讓所有人立即回到自己的監室裏,不許出來,關緊門。然後我和其他兩位一起來的大法修煉者,被要求站在太陽下暴曬,不許動一直到晚上。

期間警察指使獄頭將我拉到一間屋子裏拳打腳踢,打得我眼冒金星。當晚,我又被關進一間特製的房子裏,裏邊是由幾個一平方米左右的鐵門牢籠,我被關在這鐵牢籠子裏四天,有勞教人員看著,只能站在那裏,不許睡覺、不許靠牆、不許蹲下,晚上大燈泡開著,連續四天沒有睡覺,偶爾給吃了幾頓飯。



酷刑演示:毒打(明慧網)

一天晚上,兩個警察將我帶入一個房間,一人用一根高壓電棒,兩根高壓電棒對我進行電擊,用電棒的電擊尖端在我的身上使勁的擰著電,嘴裏還罵著侮辱大法和我師父的話,直至把兩根高壓電棒的電用完了,說是又去充電,讓我等著。高壓電棒電擊的結果是滿身的燒焦的疤痕,兩年的時間,這些疤痕才漸漸褪掉。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明慧網)

在勞教所迫害期間,兩個其他勞教人員二十四小時「包夾」對我控制,限制一切活動,不許和別人說話,包括上廁所這兩人都一左一右跟著。同時幾乎天天被帶去看污衊和栽贓大法的錄像,進行精神折磨和摧殘。

面對這一系列對我的迫害,我又絕食抗議,絕食期間還被拉到太陽下走步暴曬,以致我暈倒在地,當晚,當時關押我的烏魯木齊市女子勞教所六大隊的隊長,將我叫了去,讓五、六個獄頭將我打倒在地,壓在我身上,捏著鼻子,掐著腮幫,撬我的嘴,強行給我灌食,食物一下堵住我的氣管,使我又憋又嗆。



酷刑演示:灌食(明慧網)

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底,直到九月底,兩個月的時間裏,我被從勞教所帶到了洗腦班,同樣有兩人對我進行「包夾」隨時跟在左右,不許我們法輪功學員相互說話。每天看污衊和栽贓大法的錄像,並進行威逼利誘,利用家人的工作,孩子的上學,還有判重刑等手段威脅恐嚇。

歧視

二零零三年勞教結束後,我參加了全國統一的研究生考試,報考北京大學物理學院,經過初試、複試,在要錄取時,調走我的檔案後,發現我的檔案記錄我修煉法輪功,就將我檔案退回,不予錄取。

監視和騷擾

從勞教所出來後的十多年間,國安、公安和「六一零」經常到單位騷擾我和我的先生,不斷給單位施壓。公安機關要求單位對我的住址、電話和QQ號上報並進行追蹤更新,甚至我丈夫的手機號和QQ號也被要求提供給公安機關進行監控,使我沒修煉的丈夫也在這十幾年中生活在被監控的陰影下。

單位成立了近二十人的龐大的所謂「幫教小組」定期給我開「批鬥會」施壓,並定期向省「六一零」彙報我的情況。同時,安排同一辦公室的同事監控我的一舉一動,連接電話都要進行盤問後才允許我接。還使用卑鄙可笑的手段,要求我的丈夫進入所謂「幫教小組」,監控我,並給他們彙報。有幾次,我的丈夫和一個同事在所謂的「幫教小組」會議上,覺得給我打擊報復、栽贓陷害太過分了,替我說了幾句公道話,被單位書記叫去,告訴他們不要坐錯了板凳,擺錯了位置,站錯了隊。每逢所謂敏感日,丈夫和我就會被叫去談話,並要求不准隨便外出。

二零一三年底,周圍幾位同修接二連三被抓、被送「洗腦班」,同時單位領導也接到國安部門的施壓,領導不斷找我的丈夫和我談話,監控名單上面的人(我的名字在名單裏)要加強監管。並有可能被再次送「洗腦班」。儘管先生沒有修煉,這麼多年在國安、公安、單位各種壓力中承受著,他害怕我再次被關押受酷刑折磨,女兒得不到媽媽的照顧與關愛,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帶著我們被迫離開中國,來到加拿大。離開中國後,單位迫於壓力在當地《烏魯木齊晚報》發表通告將我們登報開除,使我們的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並扣發我和先生二零一四年工作半年的獎金約十萬元。

就在前幾天,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我父母還受到來自他們社區的人的騷擾,要求父母提供我的情況。

綜上所訴,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來至今,作為前中共中央主席、國家主席,以個人意志,利用公共權力,利用「六一零」非法恐怖組織及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並推動實施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大規模的、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侮辱誹謗陷害法輪功修煉群體,任意踐踏中國的憲法和法律,利用輿論工具大規模地進行挑動仇恨法輪功的煽動宣傳,驅使各級政府的官員、公檢法人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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