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古塔區公安分局局長王俊仁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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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9月28日訊】據明慧網報導,遼寧省錦州市紀委對錦州市古塔區政府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長王俊仁九月十五日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據遼寧省紀委監察廳網站四月份消息,王俊仁涉嫌嚴重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

王俊仁,男,滿族,一九六零年五月出生,遼寧省北鎮縣人,曾任北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黑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長、縣政法委副書記;錦州市古塔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俊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當時任北寧市公安局局長的王俊仁就被上了明慧網「惡人榜」。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點多鐘,王俊仁任北寧市公安局長期間,北寧市公安警察使用吊車打碎玻璃,從窗戶入內,將法輪功學員居住處所有設備物品洗劫一空,學員金繼廷、王瑞奇、靳俊莉、張寶雲、靳俊麗等五人被惡警綁架。

王俊仁任黑山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梁素蘭被迫害致死。梁素蘭女士,五十七歲,錦州市黑山縣大虎山鎮人,一直受到大虎山鎮公安分局不法警察的騷擾,又因兒子被迫害成精神病,以及多方面的壓力,於二零零五年皇曆新年患腦出血,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去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錦州市八名法輪功學員王林、王桂霞、秦傑蘭、楊玉范、朱穎、婁夢麗、曹玉環和孫立新在錦州市古塔區興業人家小區貼真相不乾膠時,被古塔區公安分局和敬業派出所惡警綁架。王林後被非法起訴,在錦州看守所,一直遭所長馬明「定位」酷刑折磨,達四個月之久。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高額勒索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十六天後,於十一月二日,回到家中。這七位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特別是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桂霞,由於始終不配合惡警,坦坦蕩蕩的做好人,堅持自己沒犯法,不是犯人,被惡警毒打、「定位」、蹲小號,身體受到極大摧殘,是被家人背出看守所的。王林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上大掛」酷刑(明慧網)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禎和王彥秋二位女法輪功學員在錦州市兒童公園南門,向民眾發送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時,被古塔區惡警楊鐵利、張政、王錦輝、王旭等四名惡警與市邪教支隊惡警綁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禎、王彥秋被誣判四年。在錦州市看守所,周玉禎和王彥秋曾被惡人用「上大掛」等酷刑迫害。

王俊仁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惡果。



王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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