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進:農民張紀民到底是死於自焚還是蓄意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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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平邑縣農民張紀民在家裡被燒身亡的消息仍然在發酵之中,因為真相還在路上。自9月14日事發後,平邑官方發布的4條微博均將該事件定性為「民宅火災事件」,認定「火災系死者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此說遭致多方質疑。(9月17日新華網)

平邑官方為何一而再再而三認定張紀民死於自焚?道理很簡單,那就是淡化事件性質,平息輿論,推卸責任。要不是這麼認定並對外發布,承認張之死緣於強拆,系被人為縱火所致,則事情就鬧大了,不但肇事者會被追究刑責,縣領導也難脫干係。這之間的利害關係,當局當然拎得清。

可無奈這一結論下得太匆忙和草率,不僅難以自圓其說,還漏洞百出。先看當局給出的自焚證據:經調查,張紀民分別於9月11日、13日在平邑縣地方鎮供銷加油站實名購買9公升汽油。僅憑這條,就推斷他做好了自焚準備。

就算購買汽油為實(官方未提供發票等證據),也不能坐實他要自焚,因為兩者並不存在必然聯繫。據其侄子張勇講,張紀民家中有澆水用的抽水機和農用車,這些器械都要用汽油,難道他就不是為了生產買汽油?

蹊蹺的是,加油站老闆的兒子高全群(音),就是那個開挖掘機將張家西牆推平的男子,由事發現場的村民口供為證。這就難免讓人疑竇叢生,高舉報張14日在他家開的加油站買過汽油,第二天高就開著挖掘機前來強拆,結果造成張被燒身亡的事件,豈非更容易讓人聯想到這是蓄意陷害和人為縱火?後者的邏輯鏈條比前者更清晰。

而且從新華視點查實的細節分析,張死於縱火的佐證還有不少。一是張的死狀。張紀民的屍體是在屋裡西北角被找到,其雙腿蜷縮,應是一種求生狀態。衣服相對完整,如果是自己潑汽油,那衣服早就燒光了。二是從房子燃燒的痕迹來看,是從外燒到內。據一位穿紅色上衣的短髮女子稱,「火是從門口著起,不是張紀民點的。」三是事發當天,張妻在送大女兒上學回來的路上,遭到幾名不明身份青年的攔截和恐嚇。四是多名目擊證人稱,現場有幾十個人向張紀民家中扔石塊和汽油瓶(火滅後,人們在他家旁邊發現了一個白酒瓶,裡面裝有汽油)。其中一位手拿滅火機來回跑,卻不施救。

夠了,上述細節足以證明,官方通報的張死於自焚不可信,反倒是更讓人懷疑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宅火災事件」,張有可能死於蓄意縱火。如果不是這樣,事發後,當地公安為何要迅速將相關人員控制起來呢?如果不是涉嫌違法強拆致人死亡,何必要把相關人員抓起來呢?

事實上,張紀民死於自焚還是蓄意縱火,並不難查清楚。因為現場有那麼多目擊證人,還有村民拍攝下的視頻,公安部門只要不迫於當局壓力,公正公平辦案,一定能還死者以清白,給死者家屬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同時也能給關心此案的公眾一個明明白白的說法。前提就是平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出於公心,勇於擔責,直面事實真相,支持公安部門獨立辦案,在查清事實後,對有關責任人(包括自己)予以嚴肅追責,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同時,要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深刻檢討拆遷工作中的問題和教訓,妥善解決拆遷糾紛,不能讓強拆尤其是強拆致人死亡事件再次發生。此乃解決問題的正道。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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