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女子哭訴:我遭受的四年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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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7月14日訊】(明慧網黑龍江電)哈爾濱呼蘭區王金月女士,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遭受了種種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各種酷刑:在水房子、便衣庫背銬近半個月,還遭受吊銬、挨凍、毒打、野蠻灌食、碼坐、上大掛等折磨。

下面是王金月女士自述其遭遇: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病魔纏身,找跳大神的看,供了附體六年也沒好,又練了一年其它氣功,也沒見好。

一九九六年,通過朋友介紹去看法輪功錄像,我看完了師父講法錄像第四講回家後,只是動了一念想學法輪功,身體就奇蹟般的好了。供的東西全都扔掉了,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無病一身輕。過去總是打罵孩子,把孩子打得身上都是傷,修煉後心情開朗,心胸開闊,總是樂呵呵的,整個人恢復了生機,生活從新充滿了陽光。同時我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成為一名大法修煉者。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因為堅持信仰,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遭受了種種迫害。

一、堅定修煉,屢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六月份時,管片警察到我家搶走了兩本大法書。

二零零一年,派出所警察和街道辦事處到我家逼我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我和同修一起去省政府請願,被綁架到呼蘭公安局,後被轉到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天。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和同修管秀雲去孟家鄉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讓不明真相的人惡意構陷,被孟家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了,非法關押在呼蘭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初,我和同修管秀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二、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殘忍迫害

二零零三年二月,我們被劫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那個邪惡的黑窩裏,我們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也真的親身體驗了甚麼是人間地獄。

(一)集訓隊迫害

剛到黑女監集訓隊,惡警為搜大法經文,把我所有的物品都翻個遍,甚至把棉被的棉花都掏出來。我們被強迫背監規,不背就罰站,罰站到深夜十二點。不參加做操,也要罰站,一罰就是幾個小時,站的腿都直哆嗦。

大約兩個月後,我被送到黑女監七監區(現四監區)迫害。監獄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制定了「五聯保」,四個犯人看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許有筆紙,不許和同修說話。如果和同修說話、傳條,扣四個犯人的分。犯人服奴役幹活,掙分減刑。我沒有鋪,睡在兩個犯人鋪的夾空,一尺半寬。兩個多月,才有自己獨立的鋪位。

(二)碼凳、罰站、挨凍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和同修拒絕幹奴役,大隊長康亞珍、 崔豔指使警察、犯人強迫我們坐小凳,名曰:碼凳。從早晨六點犯人出工到晚上犯人收工,大約八、九點鐘。四月十四日,黑女監政委褚淑華帶領防暴隊十餘人全副武裝、頭戴鋼盔,手持警棍,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出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走廊被強制「碼小凳」,犯人劉豔平喊:「起立」。我們紋絲不動,劉豔平又喊第二遍,她的雙腿帶有節奏的抖個不停。褚淑華說:「別喊了,跟她們丟不起這人。」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晚,點名時,我們不報數、不蹲、不戴犯人戴的名簽(名簽上有姓名、罪名、幾年刑期)。我和三十多名同修集體被罰站到半夜十二點,幾天後被罰站到十點。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末,黑女監全面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又一輪殘酷迫害,強行把我們拉到室外挨凍。大隊長康亞珍、崔豔、警察吳雪松、姜微、林佳,還有她們挑選出的非常惡毒的犯人崔雪、趙月琴連拉帶拽把我們拉到室外跑步。法輪功學員鐵俊英在最前面,她不跑,肖林狠狠打了鐵俊英兩個巴掌,鐵俊英大喊:「法輪大法好!」肖林看全體不配合,都不跑,就把我們拉到男犯大牆下罰站,強行把我們的棉衣、帽子、手套拽下。從早八點警察上班拽出,到下午四點半警察下班。中午飯挑到那兒吃,我們都沒吃。鄭金波、沈景娥被拽出去,被防暴隊新來的小警察穿著皮靴一陣猛踹,之後被銬在走廊的監欄門上。

當時鄭宏立被凍昏倒在地,我們在陰風刺骨的寒風中,衣服單薄,凍得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哆嗦,晚上回來全身的筋、骨頭、肉連皮都感覺疼。

這種迫害持續了八天,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我和王曄、王法娟、王玉賢、王淑霞、徐小微、王桂麗、潘慶麗、劉亞芹、鄭金波、沈景娥、陳雲霞、繆曉露、陳偉君、 管鳳蘭、鄭宏立、李景偉、王淑芳、李冬雪等。參與迫害的警察有肖林、康亞珍、崔豔、吳雪松、林佳、姜微,犯人有岳革、張宇、崔雪、付秀玲、張璇、楊淑華、 李月芹。

(三)侮辱人格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車間警察吳雪松挨個問法輪功學員戴不戴名籤。因為拒絕戴名籤,康亞珍、崔豔指使犯人李立、施朝波把李冬雪、管鳳蘭、繆曉露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用繩子五花大綁的綁起來。康亞珍劈頭蓋臉的打李冬雪和繆曉露,然後把她們送監舍。

在那個邪惡的黑窩裏,法輪功學員不只是承受著身體上的迫害,還有對我們精神上的迫害,人格的侮辱,如果不是身臨其境,很難真正的感受到。在黑女監所有的衣服都得給按上「犯」字的戳,沒有的被搜出來送到鍋爐房裏燒掉。我把自己的內衣裝進我精心縫製的枕包,其餘的是監獄強制我們穿的衣服,字多大,我就剪多大,冬天的棉服剪完後,棉花露著,就那樣穿,再後來她們不動我們的衣服了。

(四)背銬、野蠻灌食、吊銬、上大掛

二零零五年四月末,七監區(現在稱為四監區),監區長康亞珍伙同監區的獄警,把法輪功學員張豔華和盧美榮的手抄法輪功經文搶走。全監區絕大部份法輪功學員,我、張豔華、管鳳蘭、史鳳麗、盧美榮、巴麗江、劉洪霞等七位法輪功學員以拒絕穿囚服、不點名來抗議。監區長康亞珍,伙同惡警吳雪松、崔豔和林佳等,把我們每天吊在水房,到晚上不許睡覺,不許轉換姿勢。兩層樓共三個水房吊有法輪功學員。用手銬把法輪功學員的雙手銬在水房一點四米左右的水管子上,只能保持站立的姿勢。一直銬了七天,我們絕食七天,第五天,我被野蠻灌食,刑事犯往粥裏放鹽量多出正常量十倍,齁得受不了,灌進的食都吐出來。每天被強行插管灌食三遍。塑料管子插入鼻孔直至胃裏,那滋味非常難受,又噁心,那種痛苦是常人無法忍受的。

七天後,因繼續堅持不點名不穿囚服,我又被二十四小時吊在監舍的上鋪半個月,後又被上大掛一個多小時,鑽心透骨的疼痛使我的心縮成一團,疼得我昏迷過去,才放下來,半個多小時我才漸漸甦醒過來,渾身像散架子一樣難受。幾天後警察又找來十幾個犯人強行給我穿囚服,把褲子都扯破了兩條,我掙扎了半個多小時,渾身的力氣耗盡,被強行套上囚服,最後我說:「你們比法西斯還法西斯!」警察林佳挑釁地說:「我們就是人多。」

(五)其它種種迫害

我們經常被強行的抽血、打防疫針、照相,每次都亂成一片,四、五個犯人甚至更多,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我們強烈反抗,整個車間亂成一片,那場面無法形容。在這種境遇下我一直精神高度緊張,心裏壓抑的透不過氣來。

四、孩子因迫害輟學

因我被綁架判刑不在家,沒錢給孩子交學費,大女兒被迫小學畢業就輟學,原本能考上大學的好學生只念完小學,就被迫出去打工掙錢來養活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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