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敬賓:「訪民職業化」是民間社會對中共集權的正當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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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大陸紙媒《新京報》報道,6月15日在濰坊市中級法院門前舉標語、喊口號的部分民眾,被濰坊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處以刑事拘留處罰。警方披露這些民眾是被組織者安排來的,並認為他們的目的是為賺錢。因濰坊市徐某被控貪污,徐的家屬自願出資請律師幫助召開有關徐案的法律研討會,同時也給北京市民翟岩民10000元錢,請其召集組織「訪民聲援團」到法院門前替徐案喊冤。

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的拘留不足為奇,此案的特別之處在於它提出了一個新概念「職業訪民」,它揭示了一種新的社會現象:民間已經興起了一種新型的自發組織「訪民聲援團」。用《新京報》里的話說:他們致力於「組織策劃,分赴各地聲援案件,並在網上跟進『炒作』,擴大影響」。

《新京報》報道未明確警方是否把這種有組織的民間行為列為刑拘「訪民聲援團」成員的罪狀,不過媒體和警方顯然都以為他們揭露了一種陰謀,掀開了偽正義的真面目。可是如果仔細推敲,他們的判斷卻站不住腳,因為他們的判斷是基於一種對於民間社會由來已久的錯誤觀念之上的。

首先應澄清,濰坊警方認為這些人的「聲援」行為是受利益所驅動,這個認定與其描述的事實是矛盾的。據《新京報》,記者看到一份領款名單,上面記有15人從翟岩民處各領取500元。翟從事主處得10000元,分發完後,自己也就所剩不多了。據媒體報道,這些職業訪民,很多剛剛從黑龍江慶安李樂濱槍殺徐純合的火車站現場抗議回來。在那裡,他們就剛剛受到過拘留的處罰。一個人不遠千里萬里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抗議,風餐露宿,面對著眾所周知的種種壓力與風險,欣然接受限制人身自由之苦,只為那區區幾百塊錢嗎?這是無論如何也不合算的交易。所以,警方以每位「聲援」者得數百元報酬而斷定這些人「多數基本每次參加都為獲得報酬」,邏輯上是講不通的。

可見《新京報》和濰坊警方有意淡化「訪民聲援團」的自發性,將其定性為以追名逐利為目的的輿論造勢是違背事實的惡意曲解。據報道,翟岩民等人的召集行為並沒有搞成像「地下黨」那樣的隱秘,他們是通過微信向朋友們發出的公開信,信中並明確寫道:「大家自願參加」。其實在一個民間自發活動中,每一個參與者都有意識上的自覺,雖然存在安排者、組織者對整個行動的系統的協調,但協調者並不對被協調者有領導權,大家都是平等的,是在為共同的一個理念暫時聚到了一起。成員身份非常自由,想參與就參與,一次活動之後,自可各自散去。這就是民間社會群體行為的自然法則,它適用於社區大媽們組織起來的廣場舞,也同樣適用於民間的維權活動。媒體和警方生硬的將「訪民聲援團」理解為一種什麼「組織」行為,其實是完全沒有了解自然、公開、透明,對某一事項的一致意向是民間組織得以形成的基礎。

也許這一次,權力可能通過強制力嚇退了翟岩民,但只要民間社會的活力還在,就自然會發展出權力無法控制的民間話語空間,就自然會產生民間自己的輿論領袖,民間自己的精英層、次精英層,以及民間自己的互助互利的方式。

很多中國人對民間自組織行為的下意識否定和反感,是長期的中共集權化統治帶給人的一種錯誤的思維定勢。中共建政以來,消泯了民間社會,整個中國變成一個由一個政黨甚至一個人操控下的巨組織。在中共統治的全盛時期,它要求這個國家的每一個人都把自己全部的生活和全部的精神交賦給它。吃穿由中共統一配給,精神上只受一種思想的支配,如果誰稍顯異端,遭遇的就是來自這個社會巨組織的孤立、遺棄和鬥爭。表面上看,這個巨組織似乎是牢不可破的,但因為這種超集權組織本身就違背自然之道違背基本人性,所以很快的這個不斷出現重大故障的龐大系統最終在失控了的癲狂下「內爆」掉了,這正是它發展的必然。

「文革」是中共集權統治的最高潮,也同時是它裹脅著全體中國人的一次自殺式癲狂。「文革」之後,中共政權極其有限的恢復了一點民間社會的自由空間,勿寧說這是共產理論在實踐中獲得慘敗後不得不做出的讓步。但因為此前中共製造出的種種謬論邪說並沒有得到徹底的反思,而它所做的讓步也不過是力不從心情況下的虛與委蛇,所以直至當下的21世紀,中國仍沒有真正擺脫中共集權的統治,文化上也依然帶著它種下的毒瘤。

在黨化了的觀念里,社會只有在「黨」的管理下才是正確的、安全的,否則就是所謂的不和諧聲音,不穩定因素,是有蓄謀的破壞,是另有意圖的奪權「煽顛」。特別是各個政府部門、宣傳機構,依然以「黨屬」自居。「維護中共在中國的領導權」這樣的念頭儼然遮蔽了他們對基本的是非對錯的判斷能力。

回到濰坊「訪民聲援團」申冤這一案例上來,黨化了的思想會認為:這些人是在「蓄意炒作」,他們這樣的目的是在操控輿論影響法院判案,這樣將會影響判決的公正性。這種作法必須強力杜絕,一旦縱容,民間倒逼權威之風乘勢而起,社會豈不大亂?

這種觀點潛藏著一個錯誤的前置命題,那就是權力永遠正確,或者至少這種正確性不能遭到來自底層社會的質疑,否則就是忤逆,就是藐視權威的尊嚴,甚至是別有用心覬覦權位。這種觀點不僅與現代民主政治的思想背道而馳,也同樣有悖於古典中國屢被踐行的王道理想。

「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猶恐不能自知。」身為一國之君,其執政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之態令人肅然起敬。起於上古的采詩制度,就是由君王派下采詩官到民間收集各種民謠歌詩,以解風土人情,以察施政得失。以至也有不少來自民間和小官吏的牢騷甚至怨怒被鄭重的編藏進《詩經》中,使世世代代的統治者以為警戒。賢明的當政者用這些抱怨鞭策自己,卻沒有想向他的子民們辯解自己的苦衷,更不敢專橫跋扈治那些發泄不滿者一個造謠誹謗罪了。

《論語》有言:「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民間之渙散無序,抑或狡黠豪強,治理者當知此皆自己失道所至,必先慎察己之不足,唯正心誠意躬身踐道,然後方可論治國平天下之德能。一個當權者要有大的氣度胸懷,要對天下萬民有深厚的仁愛敬畏,才治理得出一個國泰民安的太平盛世。

中共政權可否想過,所謂的「訪民職業化」恰恰是自己的執政失敗導致的結果?正是權力層的腐敗無德,才致使社會各階層道德敗壞,倫常不彰。恃權可以強取豪奪,冤案早已司空見慣,惡法遍地,民生艱難,社會問題四起,種種社會矛盾積壓多年得不到解決反而愈演愈烈!這樣的社會環境,才製造出無數申冤無門的「訪民」。上古明君商湯有言:「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若中國現下的各層領導還有些廉恥之心的話,聽到這句話當如芒在背、耳赤汗顏、無地自容才對。

有人說,訪民們四處串聯炒作,是在人為製造「冤案」。可是如果能夠秉持公正坦蕩之態度,將被「炒作」的事件大大方方擺到公共空間來討論,允許媒體自由採訪報道,法院審理公開面向社會,法官不受各種權力和人情關係左右,秉公辦案,「炒作」製造出來的自然會不攻自破,事實面前又何畏所謂的「輿論壓力」。

認為炒作造勢會挾制司法的論調,是出於對公民智商的不信任,和對言論自由的恐懼。一個把真相藏起來的人,又有什麼資格禁止別人去探求真相,去否定別人為真相付出的努力呢?在中國,並不是先有了事件的炒作者,才有了冤案,恰恰相反:是冤案太多了,執法不公的事太多了,阻礙真相公佈於世的阻力太多了,才催生出了這些「職業化」了的訪民。

並不是造勢和炒作在影響輿論,而是民意,在選擇和推動著輿論的方向。「職業化」的訪民是中共政權自己為自己製造出來的反對者,這些人意識上的自覺與行為上的自發都已經是權力無法再控制的了,他們行動的動力不是名不是利,而是越來越清晰和壯大的民意。所以中共政權應當清楚:對自己真正構成威脅的,不是「職業化訪民」,而是勢不可擋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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