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無處不在的「美國鄉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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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感受美國的美麗富饒,得去那遼闊的鄉村;要知道中國的貧困絕望,應該去看中國的農村。」

——本文題記

有關中國的各種信息中,最讓人揪心的是延續了十多年的鄉村悲歌:「每個人的家鄉都在淪落」,無論東西南北中的農村,有幾個特點是共同的,村霸橫行、黑社會當道;污染嚴重,垃圾圍村;無所事事者日漸增多,聚眾賭博成了鄉村主要生活模式;道德淪喪,教育等公共事業癱瘓。由於痛感到鄉村正在崩壞,以至於「社會各界呼喚重建鄉紳制度」,即呼喚回到被中共消滅的鄉村自治模式。

托克維爾盛讚的「美國鄉鎮精神」,指的就是美國的民治。我居住的地方,是一個風景美麗、安祥寧靜有序的美國鄉鎮。考慮到國內對美國民主制度的介紹,疏忽的恰好是托克維爾最看重「民治」,因此,我想用講故事的方式,讓中國人從細微處瞭解美國的自治。

美式民主的精魂:民治

1863年11月,在美國總統林肯《葛底斯堡演說》中有一段經典名言,其英文原文是:

(The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willneverdie),這話被譯成中文,是(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不會凋零),最後被提煉成「民有、民治、民享」,雖然遠不如英文表述精煉深刻,但是也還算傳神。

從政府制度方面來介紹美國政治制度,比如選舉制度、三權分立、司法制度、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書被譯成中文的有不少,但從自治這個角度介紹美國民主政治根基的書,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著作能夠超越兩百多年前托克維爾的名著《論美國的民主》。

與其他論者所不同的是,托克維爾沒有停留在政治制度層面考察民主,而是深入到社會關係、人的思想感情和民情等構成的社會狀況來考察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認為,民主在美國的良性發展依託於一系列自然、政治和社會條件。包括:美國的自然環境、法治和民情。但三因素相比較,最重要的是民情。因為縱有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沒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維持一個政體。而且民情還能減緩不利的地理環境和最壞的法制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自托克維爾這本名著問世之後,世界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美國政治也發生了許多巨大的變化,但有一點依然未變,即托克維爾讚美有加的「美國的鄉鎮精神」依然在承托著這個世界超級強國。生活在美國的中國人,只要不將自己封閉在chinatown(唐人街)裡,都會感受到美國「遍地社區」,無數個美麗的鄉鎮與社區,分佈在美國廣袤的國土上。只要願意深入社區生活,都能感受到美國鄉鎮是一個自由而強大的集體。所有的鎮、縣都建立在同一原則上:每個人都是和自身利益有關的事情的最好裁決者,並且是滿足自身需求的最合適人選。他們是鄉鎮(社區)的成員,這裡發生的一切都與他們有密切關係,義務的履行與權利的行使都同樣重要。

這不是高深的民主理論,而是一種民主的踐履。我親身參與過幾次社區公共事務討論,就是美國人對《羅伯特議事規則》的踐行。但我知道,參與討論的美國(包括移民),其實大都沒有讀過那本長達數百頁的書,與其說他們是在踐行那本書的規則,不如說是那本書的作者將美國鄉鎮自治的經驗及從這一起點出發的各種議事規則加以總結細化,彙集成書。

小鎮居民如何拒絕了一所車站

每當我開車路經本鎮一個寧靜美麗的老人社區,就想起這塊地曾經可能遭遇的命運:如果不是本鎮居民就自身利益採取集體行動並做出裁決,它可能會成為一個嘈雜的貨運車站。

我所居住的鎮有一塊公用荒地,被一家貨運企業看中,想在那裡建個貨運車站。鎮政府認為這可以拉抬本鎮經濟,提高就業率,充實鎮財政,於是強調這些好處,希望本鎮居民贊成。但建車站必然要修輕軌,鐵路沿路經過的幾個小區與車站所在小區的居民必然受到噪音影響。於是一些居民開始瞭解情況,互相串連,交流看法,最後形成一致意見,不同意建車站。中國人看了也許奇怪,區區幾位居民,難道就可以讓鎮政府罷手?這是美國法律賦予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力,20世紀中期,美國人也曾為污染問題深為苦惱,但他們不是坐等政府對此負責,富有自治傳統的美國公民開始推動環保的公眾參與,在公眾壓力下,美國於1946年出台《聯邦行政程序法》,當事人參與聽證制度成為這部法律的核心部分,為後來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奠定了基礎。

過了幾年,鎮政府又提出車站方案,原來的反對者中堅人士當中有好幾位已經搬遷,力量需要重新聚集。於是,當年的參與者在LocalNews(地方小報)上發佈消息,標題是《烏雲又在我們頭頂聚集》,細述此事來龍去脈,號召本鎮居民再次集結力量,反對鎮政府的決定。經過網上討論與一次聚會,大家發現,只要那塊地空著,鎮政府就會時常「惦記」這塊地。大家決定討論如何更好地使用那塊荒地,既能讓鎮政府有一筆財政收入,又能一勞永逸地讓車站這塊烏云散去。於是關心這件事的行動者再次在LocalNews發佈消息,並特別說明,雖然受影響的只是幾個社區與輕軌路經之地,但也請距離車站選址很遠的本鎮居民參加,共同施加壓力。我看到這條消息後,一則想幫助這幾個小區的居民否定鎮政府方案,二是出於體驗「民治」的好奇心,決定參加會議。在會議上有人提出,本鎮還欠下建低檔住房的一筆公益債,可以使用這塊地建設老人公寓折抵。這筆公益債如何欠下的呢?因為新澤西州有個規定,每個社區必須建高中低三檔住房,以便各階層混居,避免窮人區的出現,幫助窮人家的孩子上好學校。美國稅制,房地產稅是地方稅,主要用於教育經費,因此房價高的好社區,教育經費必然充足。按規定,本鎮還應該建30多套低檔住房。但是,建老人公寓與建低檔住房之間可以折算,這當中有套複雜的算法,專業會計師與律師懂這些專業門道。參會人員認為此議甚是合理,一致委託參會者當中的專業人士擬出方案。一個多月之後,一個非常詳細可行的方案形成,提交鎮政府放在網上公示了三個月,待本鎮居民沒有異議之後,組織者將此提案交給本鎮議會,由議會形成決議,這塊地的用途終算獲得解決。如今,那塊地上已經建起了幾十幢漂亮的singlehouse(獨棟房,即中國所稱「別墅」),花木掩映,各種鳥兒在樹叢中跳躍,與周圍環境十分協調和諧。這次參與讓我體會到,美國這種當事人參與聽證制度形成的決策,比鎮政府的決定更符合公眾利益。

社區自治:積跬步以至千里

用中國流行的話語來說,這個小鎮的居民成功地從事了一次「環境維權」。事實上,美國的環境保護是在民眾參與下推動的。中國人大都只知美國蕾切爾·卡遜夫人那本名著《寂靜的春天》,以為美國環保運動始於20世紀60年代,卻不知道早在1946年,美國就頒佈了《聯邦行政程序法》,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奠定了基礎,如今早已成為美國鄉鎮(社區)自治的重要內容。中國的環境維權已進行了將近20年,2003年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與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發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都規定,地方政府要就環境影響評價發佈公告,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設立意見徵詢階段,通過聽證會等徵集公眾意見,對意見作出有效反饋,比如在最終的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採納或未採納的說明。比較之下,會發現大多數條文與美國的相關法律並無太大差別,只有一個最大的缺陷(可能是刻意為之),就是環評法規定的意見徵詢階段僅為10天(美國各州規定不同,為2個月到半年)。中國人本來就有如一盤散沙、更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這麼倉促的時間,就算有熱心人,也沒有組織利益相關者討論的時間。

國內不少人認為,社區自治應該在民眾有了選舉權之後才談這事,我不認為這二者是互相排斥的,爭取社區自治與爭取民主完全可以並行不悖,而且相輔相成。特別是考慮到中國環境生態受破壞非常嚴重,中國的公眾完全可以先行動起來,利用現有的制度,比如上述兩部公眾參與環評的法規,要求延長徵詢意見時間,將10天改為60天,從小處入手,努力改善自己的生存環境,最後通過點滴努力倒逼民主化改革。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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