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五毒書記」養百名情婦竟減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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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毒書記」何以減刑10年

從湖北天門市委書記到落馬官員,再到中國古文獻註疏解釋專家,張二江在六十年的人生路上,完成了一次又一次身份轉換。2010年11月,張二江結束了近10年的服刑生涯後,頂著一頭白髮開始了他全新的生活。2001年12月29日,張二江(此前任天門市委書記)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逮捕。在當時的媒體描述中,他「吹、賣(官)、嫖、賭、貪」五毒俱全,有關他和140個情婦的傳聞甚囂塵上。(5月31日《現代快報》)

張二江獲刑18年,2010年底提前出獄。真正的服刑時間,只有8年。據報導,張二江在服刑期間,出版了4本中國經典疏釋著作。按照相關規定,確應減刑。

但是,該不該減掉10年?刑法第七十八條明確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據說,張二江是因為著書而減刑兩次的,兩次加在一起也只有3年6個月,即便張二江的立功表現再突出,按其18年刑期計算,最多也只能減掉9年,可他為何能減掉10年?

現實中,非法減刑、假釋現象頻發。一個著名的案例是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案,2008年9月12日,廣東高院二審改判張海有期徒刑10年。但弔詭的是,2011年1月25日,張海因重大立功被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2年1個月28天,次日刑滿釋放。消息傳出,輿論嘩然。去年10月,最高檢稱,檢察機關已對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監獄系統11人,看守所系統3人,法院系統1人,律師2人,社會人員7人。

獲得非法減刑、假釋的不只是有錢人,還包括不少官員。據媒體公開報導,目前中國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獲得減刑,而官員獲減刑的比例則達到70%,遠遠高出平均值。其中,存在不少貓膩。2000年,溫嶺市原市長周建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11年5月獲得假釋,理由是「積极參加學習,到課率100%,被評為監獄優秀學員、優秀報導員」。如此理由,令人悲哀。不僅重挫了公眾對法治的信心,還嚴重傷害了法律的神聖與尊嚴。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廳長袁其國曾談到「有權人」、「有錢人」,較之普通罪犯減刑間隔時間短、減刑幅度大,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認為嚴肅查處(非法減刑、假釋)背後隱藏的權錢交易、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腐敗問題,有利於維護刑罰執行的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當然,不能說張二江獲得減刑就一定有問題,但身為曾經的公眾人物,且是獲得重刑的「五毒書記」,司法機關對其減刑理由應該詳細而真實地公之於眾。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說,去年3月起最高檢部署對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開展專項檢查,至9月底已建議收監執行800名罪犯,含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處背後弄虛作假、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的國家工作人員129人。中央政法委也於此前出台《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因此,針對張二江的減刑,相關部門應該調查。如果減得合法,就還其清白;如果非法減刑,就依法處理相關責任人。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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