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審法輪功學員 牡丹江法院遭斥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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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6月01日訊】(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 5月26日到29日以及6月1日共5天,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繼續第八次對三名法輪功學員,68歲的張玉良、其妻子姜月梅和金鳳英非法庭審。律師對於庭審違法之處一一進行駁斥,6月1日公訴人乾脆放棄答辯,加速庭審,草草結束。

5天庭審,錢怡法官濫用職權,對當事人、律師因法庭諸多程序違法和剝奪當事人另外3名辯護人辯護資格等,數次依法提出的申請全部當庭口頭違法駁回,強行推進庭審。整個案件證據、材料漏洞百出,律師與公訴人交涉退卷事宜,公訴人稱卷宗內容已基本被全盤否定,已經沒法補了。律師指出:這一切是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迫害打壓!是對人權的打壓!當事人表明自己無罪!律師要求當場無罪釋放三名當事人,公訴人、審判長不語。

許付桂律師:「這次庭審持續了5天,今天結束,庭審以來,我們提出了好多違法之處,我就提出了有20幾次違法,證明我的當事人姜月梅無罪,今天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竟然放棄答辯,導致庭審突然加速,對他們的違法不做任何解釋,草草結束庭審。」

嚴重違法的是;案件材料中,所有辦案人員和證人、當事人簽字確認的搜查材料和搜查筆錄時間早於辦案單位接受報案時間;2013年12月28日勞教制度已被廢止,在2014年下半年蓋章出具當事人被勞教過的證明;證人簽字的辨認當事人記錄中,將12名女照片寫成男照片,竟被證人準確辨認後簽字確認;一名辦案警察在同一時間分別提審兩名當事人;所謂證人證明的散發材料的犯罪情節只有證人證言,沒有證人提供的散發物證等等。

許付桂律師:「它的違法太多了,我們一一進行駁斥,最後導致公訴人放棄答辯,對律師的質疑放棄任何辯論,它們已經無從下手來回應我們的質疑了,什麼時候宣判沒說,但是這個案件從法律上是無罪的,我們希望能夠是無罪的判決。」

該案曾於1月13日和1月27日、4月28日、5月19日四次開庭,法院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和書面通知的情況下自行三次延遲開庭。每次開庭牡丹江市政法委人員和610人員朱家濱及陽明區公安分局局長王宇等人都到陽明區法院操控、參與非法庭審;法院門前遍布警車警察,所謂公開庭審只允許兩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席坐滿了社區和政法委610、公安局國保等人。

4月27日開庭前一天,當事人張玉良聘請的孫典軍律師到陽明區法院找法官遞交手續,錢怡法官不接,未開庭已先違法。 28日早,孫典軍律師再次到法院遞交手續,錢怡法官接收後,不給律師出庭通知書、不讓閱卷、不讓會見,直接讓律師進入法庭開庭!

5月19日庭審前,剝奪當事人辯護權,將當事人聘請的另外三位律師拒之法庭門外。庭審中,張玉良舊疾復發,送公安醫院搶救,勒索家人醫藥費後,才給救治。 20日早,法院把病情不穩定的張玉良拉上警車要參加庭審,公安醫院不敢出具張玉良健康證明才做罷。庭審延到26日。張玉良僅住院治療3天,就被送回看守所。

牡丹江市鐵嶺鎮四道村的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三人,2014年9月14日下午在鐵嶺河市場上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誣告,被陽明區鐵嶺河警務室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抄走許多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涉案警察朱澄華在非法審訊時,雙手同時猛擊近70歲的張玉良老人的雙耳,踢張玉良疼痛的雙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華還對當事人金鳳英多次毆打頭部,用膝蓋對金鳳英腹部猛擊,致使金鳳英事後頭痛腹痛多日。



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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