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控訴當代「緹縈救父」冤案二審違法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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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5月14日訊】被譽為當代「緹縈救父」的河北唐山女大學生卞曉輝,因要求探監父親,連同陪伴的表姨陳英華被捕一案,2015年4月10日,“我要見父親”冤案經過一年多的構陷、黑箱操作和違法審理,終於在石家莊長安區法院出籠。明知道我們不服,就拖延時日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直到15日律師去追問,才不得不告訴判決已於4月10日下來——陳英華被判4年,卞曉輝3年半。法院方企圖拖過法定10天的上訴期後我們不能上訴,辦成鐵定冤案。4月21日前律師兩次前往看守所慾見當事人陳英華辦理上訴事宜,都被無理拒絕,甚至以電腦出故障這麼荒唐的理由來欺人,拒絕會見。

5月11日陳英華父親陳志明再次到石家莊看守所要求見女兒,又被拒之門外。無奈之下老陳到長安法院找主審法官李胤倫理,要判決書,被拒絕。駐所監察員李亞棟甚至叫囂:“你不服,可去北京上訪!”

可憐天下父母心,70多歲老父親陳志明四處碰壁,只得找到石家莊中級法院了解情況,無人接待。可出人意料的是,在案情自動查詢處,卻查到了令人吃驚的消息:石家莊中級法院在2015年1月4日就對陳英華,卞曉輝二審立案了。查詢結果抄錄如下: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石刑審字第00001號

被告人 陳英華 ,卞曉暉

經辦法院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 2015-01-04

立案案由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

審判程序 二審

承辦庭室 刑二庭

承辦人 王英辰

法定審限 59

審理天數 54

我們家屬至今沒得到一審判決書,可4個月前,中級法院就對她倆二審立案了。法定審限是59天,3月3日就二審審理完畢、結案了。可那時一審的判決還沒出生呢!

我們真不知長安法院的判決書是真是假?怪不得這些人不肯給我們!這胡蘆裡賣的是甚麼藥?其實,當局對法輪功學員不管有罪沒罪、有無犯罪事實,都可以不管一律先定罪判決,後讓司法程序裝模作樣走過場。這次司法顛倒就是明證!

石家莊司法黑暗由來已久,他們是製造冤假錯案的行家裏手,多少無辜生命被虐殺。轟動全國的聶樹斌冤案,就發生在石家莊。聶樹斌被屈打成招“姦殺婦女”,被無辜枉殺,冤案製造者卻陞官發財。10年後真兇被抓認罪,可至今河北省當局依然包庇冤案製造者、堅持錯判到底。造成聶案現在山東異地重審全案曝光——驚天黑幕,讓人觸目驚心!

所以我們非常擔心我女兒的生命安全,因為半年多來,沒允許她見任何人。可能她在裡面受酷刑,面目全非不能見人。要不然怎麼解釋?

卞曉輝要見父親有罪?陳英華仗義執言有罪?伸張正義,助弱幫困有罪?這是甚麼社會?還是人類的法律嗎?

從整個案件進程中,我們很清楚地看到石家莊公檢法司系統,某些人一直在破壞憲法,破壞法律,破壞法律的實施,迫害善良的人民和法輪功學員。這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破壞憲法、腐敗治國的結果。

當今政府如果不公審江澤民、不依法治國,必將民不聊生,國無寧日。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

陳英華母親 黃金玲

2015-5-14 於加拿大



被譽為當代“緹縈救父”的唐山女大學生卞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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