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南方電網買官價碼:供電所長100萬經理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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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4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明志綜合報導)南方電網系今年有多名高管落馬,成為又一個腐敗重災區,據知情人透露,南方電網存在嚴重的買官賣官,很多項目與職位都被「明碼標價」。買一個供電所所長的職位至少要花100萬,而一個縣公司的經理職位則要高達300萬。一個3億元的項目,負責這個項目的處長就敢直接開口問你要1個億。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導,在中央巡視組進駐之前,針對南方電網系統高層的舉報材料就已經是滿天飛。在中紀委的反腐風暴中,2014年初有「廣東電霸」之稱的廣東電網公司總經理吳周春因同僚多年舉報,在退休之後被查處。在吳案之後仍有舉報者稱,一些涉及吳周春案件的南方電網系統人員仍未被調查。

2015年1月,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廣東電網公司原董事長廖建華宣布被調查。3月24日,廣東電網公司原黨委書記黃建軍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3月28日,廣東電網公司東莞供電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雷烈波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組織調查。3月30日,祁達才落馬。4月2日,肖鵬落馬。

報導透露,多位人士均表示,南方電網系統的腐敗已經呈現出「系統性」與「市場化」的特點,很多項目與職位都被「明碼標價」。「一個處長都會直接跟你談,你給我多少錢,我給你項目。一個3億元的項目,負責這個項目的處長就敢直接開口問你要1個億。」

早在七八年前,在廣東某些比較發達的地區,南方電網內部「買官賣官」的價碼就已經非常高。曾有人說在他們地區,買一個供電所所長的職位至少要花100萬,而一個縣公司的經理職位則要高達300萬。當然,這些供電所所長或經理「回本」也非常快。因為,許多企業乃至機關單位的用電報裝、變電站改造,均需要電網公司的同意。而一個新辦的工廠,從辦手續開始到最後接通電,是需要時間的。發達地區的企業太多,供電部門忙不過來,那就得排隊。「很自然地,送了錢的就往前排,沒送錢的就慢慢等。」

「在智能電錶時代以前,南網的一些下屬公司的營銷系統就是一本糊塗賬,今天根本查不到昨天的營銷記錄,為什麼?因為記錄被消除掉了。」上述電力系統業內人士說,供電所所長或營銷系統負責人的應酬是非常繁忙的,通常是一頓酒席下來,就給企業減少多少電費,「例如,原本要交100萬的電費,現在交10萬就可以了,然後企業再給他多少回扣。現在換成了智能電錶就很難這麼弄了。」

報導稱,廣東電網推行「陽光採購」,即廣東電網公司所有大型設備採購以及工程領域的招投標都「攤在陽光下」。廣東電網公司採購設備時,還要與廠方簽訂《廉政協議書》,要求供方不得向電網公司的人員進行各種賄賂行為。然而,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據媒體報道,這一舉措在推出的當時,就被廠方當作是「腐敗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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