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患有重癥且無法被治愈的患者有權利請求醫生幫助他們結束生命。
該裁決推翻了加拿大1993年頒布的禁止安樂死的法規。
國會將在未來的12個月里起草新法律。
但有人權組織、律師及醫務工作者對此表示反對。
有法律專家表示,一旦醫生被允許協助病人安樂死,將會導致很多法律糾紛。
BC省一個組織代表兩名已經過世的病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今天,最高法院推翻了禁止醫生協助病人死亡的禁令。
但這項裁決只適用於在法律上有決定能力的成年人。而且此人必須明確同意結束自己的生命;而且患上無法治癒的病症或殘疾、並承受持久且無法忍受的痛苦。
在醫生協助下自殺的對象不必患有絕症,痛苦可以是身體上或心理上的。
(減去幾個soundbite)
最高法院表示,一些人擔心,由於病情的進展,他們可能無法控制自己如何死亡,所以他們在仍有能力自殺的時候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曼尼托巴省國會議員Steven Fletcher:他們將會感到安心,(因為)他們將不會面臨一個可怕的死亡。
但也有很多人持反對意見。
殘疾人權利倡導者Amy Hasbrouck:加拿大需要決定,是否將提供給殘疾人和病危的人充分且緩和的照料,還是他們只是想將人掃地出門。
該裁決不強迫醫生幫助他人自殺。
但這確實提出了如何確定哪些病人符合條件的棘手問題。
加拿大醫學協會 Chris Simpson:我認為,有時一個過程是必要的,來解決該問題的確定性。所以,可能(由)兩名醫生(決定病人是否符合條件)?也許一個委員會?這尚待觀察。
現在,高等法院要求醫療機構、聯邦及省政府起草有關此事的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