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富商好吃虎肉買虎宰殺 被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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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31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淨綜合報導)廣西富商因愛吃老虎肉,3次花巨資到廣東購買活虎宰殺,於29日被廣西欽州法院判刑13年,並罰款155萬元(人民幣.下同)。 還有14名涉案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罰。

  

據大陸媒體30日報導,廣西南寧市富商徐某有一個特殊嗜好,就是烤虎骨、剔虎爪、藏虎鞭、啖虎肉、喝虎血酒。徐某為此愛好付出了沉重代價。

  

2013年5月,徐某家裏被搜出21瓶藥酒,動物骨骼、動物肉塊8份。經鑑定,其中部分動物骨骼、動物肉塊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老虎。

  

據悉,2013年3月13日、4月21日、5月20日,徐某分別組織張某等人前往廣東雷州購買活虎,讓賣家現場宰殺老虎。其中一人還用手機錄製了全部過程。據警方調查,徐某等人3次非法運輸虎製品的總價值為144萬元。

  

徐某等15人以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起訴,南寧欽北區法院一審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3年,罰金155萬元;判處其他14人5年至6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萬元到5萬元不等。宣判後,徐某等15人均提出上訴。經兩次開庭審理後,12月29日,欽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裁定。

保護大自然極具瀕危物種的國際聯盟的數字顯示,野生老虎屬於此類瀕危物種之列,其數量一個世紀之前有10萬只,但目只前剩下3000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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