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停車救鴨子 加女撞死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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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編譯報導)12月18日,加拿大魁北克高級法院宣判26歲的艾瑪•佐諾布監禁90天,社區服務240小時,10年不得駕駛。佐諾布對此不滿要上訴,而且對自己高速公路停車救鴨子,導致2人死亡的事件不認錯。

來自蒙特利爾郊區沙托(Châteauguay)的佐諾布(Emma Czornobaj)在法院宣判後表示,自己不屬於監獄,不過她的律師表示,她只會就「10年不得駕駛」處罰上訴。

2010年,當時擁有3年駕駛經驗的佐諾布,在蒙特利爾南部Candiac的省級高速公路行駛時,突然將汽車停在右側車道,以讓鴨子過馬路。

當時,時年50歲的霍爾(André Roy)帶著16歲的女兒傑西(Jessie),騎摩托車緊跟其後,並在佐諾布意外停車後,撞上了佐諾布的汽車尾部,導致父女倆死亡。

警方根據現場的痕跡判斷,當時霍爾的車速為113到129公里/小時,急剎車後在撞車的瞬間速度仍高達105到121公里/小時,而這一路段的限速為90公里/小時。

不過,法庭仍然判斷佐諾布對霍爾父女的死亡承擔責任。今年7月,法庭判決佐諾布犯下兩項過失罪和兩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並計劃對佐諾布判刑9個月。

辯方律師極力為佐諾布開脫責任,強調她完全沒有害人意圖,請求法庭給她緩期的處罰。最終法庭在18日判決佐諾布監禁90天,社區服務240小時,10年不得駕駛。

霍爾的遺孀、傑西的母親沃力卡克斯(Pauline Volikakis)表示,她希望佐諾布被判刑以恰當反映出她所做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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