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駕車常見問題:加州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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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18日訊】據公路安全保險學會(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稱,每英里駕駛致命事故率在16至19歲的青少年中,是20歲以上的司機的三倍以上。

18歲以下持有臨時駕照的駕駛,在頭12個月內,若車中有20歲或以下者乘客,或是在晚上11點到上午5點期間需要開車,則必須由至少25歲的持牌家長、監護人、教師或其他授權司機陪伴。

此外,不滿18歲的司機在駕駛時不能使用包括手機等電子通信設備,即使在​​“免提”模式也不行。

車管局提醒,父母或監護人簽字後才能讓未成年人取得駕照,所以同時他們也要負起經濟責任。

父母或監護人經濟責任:

每次事故中一人死傷,1萬5千美元

每次事故中2人或以上死傷,三萬美元

每次事故的任何財產損失5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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