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12日訊】 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日前開庭審理。在庭審中,周文斌當場翻供,稱自己被查,系早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在江西省委書記任上時的報復,自己此前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刑訊逼供的結果。對於周文斌的自爆內容,法庭尚未有定論。
據中國大陸澎湃新聞網報導,12月9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12月11日,南昌市中院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在12月10日的庭審過程中,對於檢方指控其受賄二千多萬元和挪用公款近六千萬元,被告人周文斌幾乎全部否認。稱自己被調查,系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在江西省委書記任上時的報復。
據周文斌解釋,在蘇榮主政期間,蘇某曾要求周讓南昌大學收購嚴重虧損的南昌中寰醫院。而周與南昌大學附屬醫院溝通后,一致認為該醫院難以經營,拒絕了蘇榮的這一要求。在調離江西的前一天,蘇榮再次提出讓周託管南昌中寰醫院,周再次拒絕,蘇榮對此深為不滿。
周文斌認為,他的這一系列舉措可能得罪了蘇榮。蘇榮在調離江西前,要求江西紀委對周文斌啟動調查。
據報導,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周文斌當場否認了檢察機關的大部分指控。他認為,學校二級機構送的錢屬於學校相關部門發放的獎金和福利,不構成賄賂。他只承認曾收過10萬港幣和一塊手錶,檢察院指控受賄兩千多萬絕大部分不存在。
他還稱,檢察院所控挪用公款一事,是為了解決大學教職工的住房問題而依合同支付的購房預付款,這一行為讓廣大教職工集體受益,並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在資金到位後,他立即就將所借的錢悉數歸還。
公開資料顯示,周文斌是湖南衡陽人,1960年10月出生,曾任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這一時期,周文斌負責並領導了該校新校區建設。
2013年5月9日,周文斌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隨後,江西省公安廳以涉嫌受賄罪為由,將周刑拘;2014年9月22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為由對周文斌提起公訴。
起訴書稱,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后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226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韓元90萬、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價值3.86萬元)、IPAD mini平板電腦一部(價值0.2萬元)。
此外,起訴書還稱,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曾主導了南昌大學教職工團購房項目。期間,他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周文斌稱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在庭審現場,周文斌還稱自己被江西省紀委羈押140天期間,遭到了刑訊逼供和威脅恐嚇。
據稱,周文斌曾被罰連續站立10天,不準睡覺,也不準坐下。長時間的站立讓他的腳長滿了水泡,兩腿間出現大面積「滲水」現象,目前他的腿上仍留有水泡出水后形成的損傷痕迹。
他還說,紀委工作人員以抓他的家人為由要挾他做有罪供述,並對他不是黨員的妻子實施「雙規」,同時安排他從百葉窗中觀看他的妻子被帶走的場景。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文斌承認了受賄的事實。他說,由於受賄行為並不存在,他的所有賬號均無法查到贓款,紀委工作人員就讓他供述稱將賄金還給了相關行賄人。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稱本案不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並數次打斷周的陳述,一度引起辯護人的當庭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