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人權律師籲解散中共民主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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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0月25日訊】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結束後,中共將「依憲治國」列入四中全會的決議文,稱依法治國,首先得要依憲治國,但人權律師指出,中共當前的所謂憲法,根本無法帶領13億中國人走向民主法治,要真正實現依法治國,解散中共重新制憲,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想要落實將中國帶向一個真正民主法治的未來,就解散中共吧。」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質疑中共四中全會「依法治國」說法,認為如果中共領導人,要真正落實法治國家、依憲治國,就只有解散中共,民主立憲一途。

朱婉琪:「一個專制政權是不可能依法治國的,所以如果今天的中共領導人,想要以依法治國來為國家定調的話,那勢必要先解散中共,而且制定一個符合民主國家和法治國家的憲法。」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依法治國最重要的是,把憲法裡頭,有關共產黨那部分先移除,這個憲法本身就已經是畸形了,它法律也是畸形的,甚至於到今天為止,中國根本連,就是一個不好的憲法也沒有憲法解釋機關。」

朱婉琪認為,中共的憲法在專制國家的基調下,架構社會主義民主,處處充斥共產黨的鑿痕,這樣的憲法,無法帶領13億中國人走向民主法治。「依法治國」不能當成整肅政敵的手段,更無法繞開橫跨20、21世紀最大的人權侵害,迫害法輪功。

朱婉琪:「如果繼續進行活摘器官,迫害法輪功學員,上億的人在憲法的權利被剝奪的情況下,都不能恢復,無法得到司法救濟,良心犯沒有被釋放,那談甚麼依法治國?不去法辦元兇,整個十三億的中國人的國家,是不可能真正走向法治的。」

新唐人亞太電視高健倫、張明筑、張芝瑄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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