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受審畫面曝光 聽完宣判結果他說了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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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0月19日訊】(新唐人记者唐迪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一審宣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媒體曝光了張曙光受審的畫面,他在聽完自己的宣判結果後,知道保住了性命,說了四個字“聽清楚了。”庭審結束後,張曙光沒有上訴。近些年,中共落馬官員的貪腐案件,涉案金額動輒數千萬,卻常常因為坦白認罪、退繳贓款等從輕判處死緩。這種現象引起民間的強烈不滿與學界的激烈爭議。

張曙光受贿逾4千万 一审判处死缓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被稱作「中國高鐵第一人」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4700餘萬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視頻畫面顯示,張曙光聽到宣判結果後,表示“聽清楚了。”張曙光最終保住了性命,這也是他聽到的壞消息中的好消息。

據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法院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單位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700餘萬元。

法院稱張曙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在歸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庭審結束后,張曙光未表示上訴。

公開的資料顯示,張曙光被視為劉志軍心腹,曾先後在鐵路系統的上海、瀋陽、北京鐵路局,京津城際鐵路公司、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和鐵道部運輸局等單位任職。

劉志軍2003年主政原鐵道部后,張曙光火速升遷。當年4月,張曙光調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不到半年後改任鐵道部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高鐵技術引進,2004年又被提拔為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主管鐵路運行計劃及發展規劃等核心業務,成為鐵路系統炙手可熱的實權人物。

  

2011年2月,劉志軍案發後,張曙光也被停職審查。2013年9月,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就張曙光涉嫌受賄4700餘萬元提起公訴,北京市二中院受理此案並於2013年9月10日開庭審理。

近幾年,中共落馬貪官們的貪腐金額少則數百萬,動輒數千萬甚至上億元。按中共政府公布的《刑法》,其中第383條規定:對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情節嚴重的可判處死刑。但是那些涉案金額巨大的貪官們卻極少被判死刑,當局常常以其所謂「坦白認罪、積極退繳贓款」等為理由從輕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

如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原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原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有傑,原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等省部級腐敗官員的判決書中,無一例外都有上述措辭。

香港商報日前發表《為何又是死緩?》一文表示,事實上,中共的貪官們被判「死緩」後,緩期2年就可「免死」,然後再以假釋、保外就醫等方式出獄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而被判死緩2年後又被執行死刑的貪官至今「空白」。

大陸談資網日前也發文表示,事實上,被判死緩兩年後又被執行死刑的罪犯非常少,僅出現在個別暴力犯罪的罪犯身上,還沒有貪官的案例出現。從監獄方面透露出來的消息證實,中國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獲得減刑,而其中各種原高官獲假釋、保外就醫的占絕大多數。這使得貪官被判死緩,幾乎等於拿到了免死金牌。

网络舆论强烈质疑贪官免死现象

「坦白、認罪、退贓」成為貪官的免死牌,這使得高官腐敗犯罪的死緩化趨勢十分明顯,在社會引起了激 烈爭議,遭到了強烈質疑。

網民「VIP級屌絲」在大陸網路發帖質問道: 請問有幾個人靠工作正常收入一輩子能賺到上千萬的,兩輩子都掙不到,所以無期徒刑算什麼!?何況100%的無期最後最長也就關個10年8年!甚至保外就醫!!!這就是腐敗無底線,法律沒威懾力的後果。

「貓打不過城管」說:「他們手裡拿著兩把尺,一個是打自己人的,一個是打老百姓的!」

浙江省寧波市網友留言道:「我告訴大家為什麼大多數免死:第一檔內(指黨內)溫暖,有XX保護;第二,在中國檔內有內部規定:凡是檔員犯罪的都可以減免三年徒刑!領導的優惠更大!第三,人民的錢都是賤送的,不花白不花,過去花不到。你節省了又不是自己的錢。所以不用珍惜;第四,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得有錢花;第五,我們為人民服務很辛苦,所以不能讓我們輕易掉腦袋;第六,我們是檔員是掌握了宇宙真理的優越的先進的領導,要與國際接軌,更不能輕易死;第七。因為中國百姓都很賤,你不去壓榨他們,他們不爽,交上的錢自然濫用就好;第八,百姓都是賤民不用管他們的想法。

網友「陰霾年代」表示:「 明朝朱元璋治貪那麼狠,還不是禁不住。現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成熟有效的反貪經驗,為什麼不學習呢?」

山東省青島市網友說:「既然如此,就應該修改法律,將無期徒刑廢除。改為判決幾十年、幾百年,幾千年,不得保釋,保外就醫等等,否則就難逃愚弄百姓之嫌。」

廣東省汕頭市網友諷刺道:「有些貪官60多歲了,快進棺材了,立即貪個999萬,留給後代,嘿嘿,無期多好,還有政府養著,子孫後代不用發愁了,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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