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場的反腐火燒起來了 公安舉報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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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9月17日訊】2014年7月下旬,曾擔任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李青明稱,李國希女兒曾持有多個戶口及身份証號碼,其中一個戶口已遷進北京。

據大陸媒體報導,李青明之所以實名舉報李國希,是因為他認為時任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李國希在主辦自己當年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時,存在証據造假等問題。

2003年9月,臨汾市浮山縣人民法院以李青明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07年,李青明提出申訴,2009年,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宣布再審判決結果:「原審認定李青明犯貪污、受賄罪的三項事實的主要証據,尚不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証明程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存在瑕疵,因此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証據不足,應予撤銷。」最終,原審被告人李青明無罪。

但此時李青明已被「雙開」,堅稱自己清白的李青明,也曾多次向山西省相關部門反映自己的遭遇,自此走上舉報維權之路。

李國希女兒曾有3個山西戶口

李青明稱,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戶口,一直是在臨汾市堯都區,而他1985年出生的女兒「李某」,在山西就曾持有3個戶口。

李青明介紹,「李某」曾持有山西省洪洞縣的兩個戶口,以及臨汾市堯都區的一個戶口。

李青明稱,「李某」在臨汾市堯都區的戶口與李國希夫妻二人現在的戶口住址一致。

此外,李青明的舉報信還提供了洪洞縣兩個同樣叫「李某」的戶口,其住址均為「洪洞縣城內古槐北路無地址門樓牌號」。這兩個戶口中,其中一個已「遷出省外」。

2014年7月至8月,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曾持有身份証號碼相同的兩個洪洞縣戶口,此外,還曾有一個臨汾市堯都區的戶口及身份証號碼。

對此,李青明稱,上述3個戶口中的「李某」是同一人。

李青明還透露,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早已經進京落戶,落戶過程是李國希夫妻通過一名中間人幫助辦理的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根據舉報信息顯示,「李某」目前在京戶口的住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而據舉報者稱,在這之前,「李某」戶口進京是根據小城鎮落戶政策,戶口應該是在郊區,後來才遷至海澱區。

在京有高價房產

此外,舉報者李青明稱,李國希家人在北京擁有近千萬房產,其中僅其女兒「李某」在北京海澱區望河園的一套房產就價值不菲。

8月中旬,陸記者從海澱區曙光花園望河園小區物業處証實,該套房產,業主系「李某」。

報導稱,「李某」所住的這棟樓,是整個望河園位置最好的一棟,且均是大戶型,最小面積也在120平方米以上。

根據小區旁邊房產中介掛出的同樓同層房價顯示,雖然前段時間有所跌落,但目前該小區房價仍然高達5萬多元/平方米,最高時曾接近7萬元/平方米。

此外,陸記者在舉報信中看到,與李國希一家關系密切的另一名1989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同樣曾擁有兩個山西戶口,但對應的卻是同一個身份証號碼。而這兩個戶口中,其中一個目前同樣也已遷入北京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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