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父親狀告副市長后突道歉 3條新聞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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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9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備受關注的「東陽富姐」吳英集資詐騙案近期又出現了新的案情。日前,東陽檢察院對吳英父親吳永正及代理人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作出不批捕決定後,東陽市公安局以吳、藺二人所涉案件需繼續偵查為由,對二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網路輿論普遍對此事件中的幾個疑點表示質疑。

主觀故意證據不足 檢方對吳永正、藺文財不批捕

浙江女富豪吳英2007年因非法吸納存款和集資詐騙罪被捕,吳英的父親吳永正一直為女兒做無罪辯護。

今年7月,吳永正及其代理人藺文財,以東陽市原財政局副局長,現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曾向吳英索取賄賂為由,向東陽市政府提出資產處置人陳軍迴避吳英案的資產處置的申請。隨後,二人被東陽市公安局以涉嫌誣告陷害罪拘押。一個多月後,東陽檢察院以「主觀故意證據不足」為由對此案做出不批捕的決定。

據大陸《現代金報》9月5日報導,9月4日,東陽檢察院對吳永正及代理人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作出不批捕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拘留期滿后,如未被批准逮捕,應當無罪釋放。但這次東陽公安局卻決定對吳永正、藺文財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理由是吳、藺二人「所涉案件需繼續偵查」。

隨後,吳永正的獄中照片在大陸媒體上曝光。照片顯示,經過了一個多月牢獄生活,穿了灰、藍色T恤的吳永正明顯比外界流傳的照片上顯得消瘦。

「我想對陳軍副市長說聲對不起。」吳永正在接受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社的採訪時說,「因為這件事情,給陳軍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響,這不是我的本意,對此我感到非常後悔!非常抱歉!」

吳永正在採訪中一直強調,自己並沒有實施誣告舉報陳軍的行為,堅持這只是「弄錯了,是個誤會」。

對於吳英案的資產處置,吳永正表示,自己不同意將本色集團的資產作為贓款贓物處置,同時堅持認為吳英的資產應該能夠償還欠款。

吳永正說:「出獄后,我還會堅持維護自己和吳英的合法權益,不過一切都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

吳永正、藺文財牢獄之災的前因後果

事情的發生要從2014年3月開始說起,東陽市政府成立了吳英案資產處置組,副市長陳軍任處置組組長。

7月22日,剛被減刑為無期徒刑不久的吳英,在浙江省女子監獄寫出一份情況說明:「我叫吳英,今天回憶我以前向看守所遞交過檢舉材料,其中被舉報人有原財政局副局長陳軍,理由是他向我要過約十幾萬(塊)錢,他不應該作為處置我公司財產的負責人。」

第二天,吳英特別授權行政案代理人、刑案辯護人藺文財拿著這份「情況說明」,並以陳軍曾向吳英索取賄賂為由,向政府提出申請資產處置人陳軍迴避吳英案的資產處置,並將所有內容發到網上。

隔日,陳軍向東陽市公安局報案,控告吳永正、藺文財誣告陷害。

7月29日,藺文財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在機場登機時被控制,被東陽警方刑拘;次日,吳永正也因同一罪名被拘。

8月28日,東陽市公安局提請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吳永正、藺文財。

9月4日,距離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37天只剩下1天時間,東陽市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吳、藺二人誣告陷害罪的主觀故意方面的證據不足,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決定不予批捕。

9月4日,浙江東陽市公安局局長陳鋒向大陸媒體確認,剛剛被東陽市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吳英父親吳永正涉案嫖娼,但被暫緩執行拘留處罰。至於暫緩的原因,何日執行等問題,東陽市公安局未做回復。

警方材料顯示,吳永正從2008年至2014年9月,他與葉某、王某等賣淫女進行性交易,花費嫖資達20萬元。目前,葉姓女子已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王姓女子則被公安機關收容處罰。

大陸網路輿論普遍認為此事件存在蹊蹺,紛紛對東陽警方的做法提出質疑。

有網友表示:被逼迫的背後發生了什麼?吳英父親因為誣告副市長被抓三十多天後又因為嫖娼被拘留了,這難道是說東陽看守所里有妓女嗎?呵呵,關鍵是賣淫女她還知道嫖客姓名,嫖客是做什麼的賣淫女都知道!

網友「本是一介書生」質疑:做為一名不明真相的群眾,我很想知道浙江警方是如何判定吳英父親嫖娼花費20萬的,是每次嫖娼之後都開具發票,還是警方每次嫖娼都在現場。如果長期的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並付費,好像有個名詞叫包養吧。突然有想到一個偉大的名詞叫宿嫖幼女。

網友「王磊」質問:吳永正被關在獄中一個多月,他通過什麼信息途徑核實確認自己「弄錯」的?

網友「王小二不貳」感嘆道:這事若放官員身上就是「與多名女性發生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六處涉案房產公開拍賣 吳父稱其中「有貓膩」

今年7月10日,大陸《華夏時報》曾報導稱,吳英死緩減刑案已確定將於7月11日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開庭審理。與此同時,淘寶網司法拍賣頻道已經掛出6處吳英涉案房產,這些房產將在12天後公開拍賣。

這6處房產均位於浙江東陽市白雲街道漢寧西路280號,房屋所有權人為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面積1068.98平米,總起拍價848萬。

同時,東陽法院對拍賣的房產均做了備註,告知處置該房產的主體是東陽市公安局,東陽市人民法院只是提供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

對此,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了極度不滿,他告訴《華夏時報》記者,至今官方仍未告訴他吳英有多少資產將被處置、待處置資產總評估價格是多少,就連評估報告和清單也沒有。在這種情況下就對涉案房產匆匆拍賣,明顯存有貓膩。

之前就有媒體報道,吳英方面認為有關方面混淆視聽,將吳英涉案資產搞成糊塗賬。如終審判決是沒收吳英個人財產,但哪些是個人財產又未明確,在未明確吳英財產前,不能隨意處置資產。

該案辯護人藺文財律師也認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所查封扣押的財產,必須隨案卷依法移送。目前吳英的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有權處置吳英涉案財產的機關應當是法院,正常情況下其他機關無權處理。

藺文財說:「陽市公安局處置吳英涉案財產,是違背立法宗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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