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法院公開違反法定程序和違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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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8月9日訊】2014年7月29日早上,陝西省藍田縣訪民曹秀琴、李啟紅及代理人封西俠到藍田縣法院,被七名法警對他們進行安檢,讓其交出手機,並給他們錄像拍視頻照相。

就藍田縣公安局對曹秀琴及兒子李啟紅刑拘一案提出行政訴訟,原告李啟紅及代理人到庭審后,發現官方參加庭審的單位和個人有:法院院長胡崗;審判長楊香利;陪審員楊紅娟、劉定安、李興南、樊隨文;政法委王副書記;灞源鎮黨委書記唐碧偉;灞源鎮派出所民警馬少波、王向輝;人大;政協;公安;檢察院;新聞記者等官方參加人員40多人。

庭審中藍田縣法院審判長惠文娟對原告陳述的事實故意漏掉不提,原告李啟紅因父親李振財遭遇違法開礦被塌死,撫恤金賠償不到位。並於2012年8月16日將63歲老太太曹秀琴非法拘禁在藍田縣藍橋鎮王順山安子溝村一農家樂家中94天,期間曹秀琴受盡折磨,藍田縣灞源鎮黨委書記指示該鎮司法所所長王成給她中投毒,后又將曹秀琴送進精神病院。兩次謀殺曹秀琴。2014年3月8日,曹秀琴在北京永進門國家信訪接待司門口被4名黑保安人員綁架並搶走手機,在曹秀琴強行追問下,這名保安對她說:「我們4人都是唐碧偉、王成斌、胡森榮顧佣的在路上沒有人的地方殺人滅口。」我被當地政府非法拘禁9天。藍田縣法院採用假證明、假材料,隱瞞案件真相,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言材料法院不予採納。在庭審中進行辯護時,庭審中審判長楊香利故意迴避被告違法侵權的事實,對涉案焦點迴避,認為原告李啟紅沒有違法行為和事實,不認真核實調查,相反卻阻止原告代理人進行辯護。

李啟紅到省委人民群眾來訪接待室反映問題,其行為正當、合法、有理有據,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先有違法事實,後有法律依據,沒有違法事實,哪來的法律依據處罰。

被告藍田縣公安局提供的證據是顛倒黑白、本末倒置的,真是令人憤恨、寒心,自欺欺人,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臉,不顧禮義廉恥,玩弄法律,使正義、人權憲法受到踐踏。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信訪道理一定要暢通,嚴禁對上訪人用攔卡堵截等非法手段迫害訪民,地方政府如此做法是直接對抗中央,群眾路線陰奉陽違。

藍田縣法院門難進臉難看,原告遭到法院多次刁難。藍田縣法院不按法律程序辦案,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枉法裁判,嫖法枉法。

反映人:曹秀琴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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