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劉虎被羈押一年 取保候審已返家

Facebook

【新唐人2014年8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妙音綜合報導)廣州《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在微博上實名舉報至少四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而被北京警方抓捕。8月3日,劉虎的代表律師周澤透露,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劉虎於3日獲得釋放。

8月3日下午3點多,周澤在微博上透露,今天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

BBC中文網報導,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8月4日回復該網站查詢時稱,劉虎回到家鄉重慶時,已經向他打來電話報平安了。

周澤也表示:「我一直認為劉虎無罪,對劉虎的追訴應該終結在檢察院。對劉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

周澤還說:「我一直向劉虎家屬說,劉虎不會被起訴。我從來沒有對當事人親屬說過這樣堅定的話。但對劉虎,我真的很有信心。畢竟,他也就是發發微博批評幾個官員而已。」

2013年8月23日,劉虎在重慶市渝北區家中被北京警方和當地社區民警一同帶走,之後被刑事拘留。當年9月30日,劉虎被以「誹謗罪」批捕。

國際記者聯會對中共當局抓捕劉虎表示強烈的抗議。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和中國區代表胡麗雲在去年8月接受《新唐人》記者採訪時說:「我們對此提出抗議。因為我們看不到記者做這件事的時候,在哪裡觸犯了刑事法例呢?同時我們看到現在抓了這個人,沒有清楚交代他到底做錯了什麼事。」

同年12月,劉虎被以涉嫌誹謗罪移送審查起訴。

中共公安方面指劉虎在其微博中發布未經核實的信息,在網際網路上隨意攻擊國家機關及個人,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但外界認為中共當局是藉機加大力度進行網路上輿論控制,以打擊所謂的網路名人「造謠、傳謠」來收緊言論。

偵查期間,北京市公安局兩次拒絕了劉虎的取保候審申請。至本月3日終於取保候審,劉虎已被警方羈押345天。

劉虎曾經實名舉報幾名省部級官員,包括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陝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