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訪民楊冬英拘留期限已過 被3民警強行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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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7月15日訊】2014年7月13日,楊冬英拘留期已過了一天,因為7月3日抓她來的大唐分局不給她開拘留票,所以她不肯出牢籠,早上8時許,拘留所3個民警強行把她拉出,將其手臂擦傷,現在楊冬英已經在家了。

據楊冬英講:我正在諸暨巿拘留所被拘留期間,2014年7月9日上午11時許,諸暨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3個民警來到我娘家城西新村,警告我弟弟不能為我被拘留的事打電話告訴朋友並讓外媒知道,還恐嚇我弟弟,說這樣做觸犯了法律。

我上訪是因為我兒子10歲時在學校教室內被暴徒歐打致殘,一生被毀已無前途可言。身為母親的我,去北京上訪為兒子討公道,卻被當地政府無證非法拘留,我弟弟打個電話關心一下姐姐都不可以嗎?

2014年1月22日,我同樣是被大唐分局拘留在諸暨巿拘留所,分局也沒有給我開具拘留票。

之前,我分別於2013年12月6日、12月27日兩次被拘留,開始這兩次大唐分局有給開拘留票。出來后,我分別於2014年1月22日和2014年2月13日兩次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2014年12月6日、12月20、2014年1月20日,我在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擾亂公共秩序,被府右街派出所訓誡后移交浙江省諸暨市公安局大唐分局的相關文書及手續。」西城公安分局兩次都給我開了出面告知書,稱「該政府信息不存在」。也就是說,大唐鎮派出所對我的行政處罰是違法的,所以,這兩次他們可能是不敢再給我開具拘留票了。

在此,吉林王晶和楊冬英感謝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對中國弱勢群體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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