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榮落馬 牽出一神秘女人「于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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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6月26日訊】 據大陸媒體報導,6月24日上午,外界關注的桂松涉嫌經濟犯罪案二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在質證陳述中,桂松直指剛剛落馬的江西原省委書記蘇榮,稱其批示授意省紀委牽頭公檢法各部門製造本案。桂松及其代理律師在庭上多次要求申請專案組負責人出庭作證,並提出啟動非法證據排除。

桂松案庭審生變 蘇榮被指蓄意構陷

辯方律師稱,庭前會議上播放兩張訊問錄像光碟不同於一審播放的光碟,質疑一審中作為定罪證據的訊問錄像系經過檢方拼接剪輯。

  

辯方律師還稱,這兩張光碟錄像中出現了明顯的疲勞審訊和誘供畫面,辦案人員還多次表達,此案直接由省紀委專案組督辦。「桂松既非黨員、又非國家工作人員,省紀委對這樣一個民營企業家設立專案審查,並不尋常。」

  

據報導,此案背後,涉及鴻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術)項目120畝研發生活配套項目土地問題。

  

桂松,鴻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術)項目帶頭人。2001年,桂松LCOS項目團隊落戶南昌,成立江西鴻源數顯科技公司。按照桂松團隊的說法,鴻源LCOS項目歷經十年舉步維艱,由於政府配套扶持不到位,資金捉襟見肘,鴻源逐漸萌生退意。

據桂松團隊回憶當時的境況:一邊是120畝的研發生活配套項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開發商介入承包,開發預售高檔商業樓盤,最終迫使鴻源將土地按成本價拱手相讓;一邊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畝生產中心項目,相關人員涉嫌瀆職貪腐造成項目爛尾,為求掩蓋,以索要工程款的名義反將鴻源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連續數日電話催促時任南昌市委主要領導,請其同意將鴻源LCOS項目部分轉移至外省,並就項目遺留問題確定方案。

1月6日,一封請求項目轉移的情況反映信,送到了當時主管紀檢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領導手上。此後不久,時任南昌市委主要領導在與桂鬆通話時一反常態,質問其寫信「告狀」一事,並稱早就說過研發生活配套項目轉讓是省委某領導的決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擺平吧。」

為了令桂松信服,該主要領導在電話中進一步透露,通過時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書長夫人「牽線」,「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該開發商高達「8位數」的賄賂。

陸媒報導稱,,桂松團隊提及的「于姐」就是蘇榮的妻子于麗芳,而上述神秘福建籍商人已於今年6月10日前往美國,至今未歸。

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對桂松案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間,桂松曾三次行賄南昌市經濟開發區原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湯成奇,金額分別為30萬元港幣、50萬元人民幣、3萬元港幣,涉嫌單位行賄罪。此外,桂松還被控涉嫌抽逃出資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逃稅罪。

南昌經開區法院一審判決,桂松犯單位行賄罪和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湯成奇則因受賄等罪名,一審被贛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緩。

一審、二審期間,桂松都曾當庭翻供,多次稱遭到刑訊逼供。他還指出,一審法庭播放的訊問錄像系拼接剪輯而成。他被要求反覆修改「行賄」金額,以便跟湯交代的「受賄」額一致。

  

其中有一幕被辯方律師反覆提及。錄像中,桂松稱一次行賄湯成奇20萬元,筆錄卻顯示為30萬元。

6月24日,辯方代理律師楊金柱在庭上稱,本案單位行賄的指控,不僅是偵查人員對桂松的「構陷」,同時也是對湯成奇的「構陷」。

真假光碟

一審法庭播放的兩盤訊問錄像為第一次和第十二次訊問光碟,分別記錄了訊問頭尾兩天(2010年3月10日和3月17日)的訊問情景,其中10日的訊問錄像時間從深夜21時許延續到次日凌晨3時許。

據辯方代理律師陳光武介紹,6月19日的庭前會議上,控辯雙方集體觀看的兩張審訊桂松的錄像光碟不同於一審法院庭上播放的光碟,這兩張光碟錄像內容更為完整,且密封完好,相信是當時封存的「母帶」。由此,辯方代理律師質疑一審法庭播放的訊問錄像可能是拼接剪輯而成。

辯方律師張紅雲稱,播放錄像帶由法庭組織,如未經剪輯拼接,不可能這麼巧地只播放到桂松的有罪供述,且前後光碟播放的時長相差有好幾個小時。

辯方律師還引述一審筆錄中公訴人的發言,證明此前播放的光碟應為兩拆兩封,因此如果是同一份光碟,此次觀看到的光碟上應該有三條封底帶,但事實上光碟上只有兩條封底帶的痕跡。

此外,陳光武在庭上拿出了此次觀看光碟的封面照片,顯示填寫的密封時間分別為2010年3月11日和3月17日,證明該光碟從未拆封。

檢察官則回應,這是由於檢方在第二次封存時照抄了首次密封時間導致。

辯方向法庭提出申請,對比兩次播放的光碟,進行完整性鑒定,同時還請求調取中間十天的訊問錄像。

楊金柱多次強調,其追求的不僅是無罪判決,更是查清事實,核實播放的錄像光碟的真偽,不排除追究相關辦案人員做偽證的責任。

陳光武曆數兩張光碟中的細節,包括訊問人員頻繁指供、誘供,恐嚇威脅桂松做有罪供述,「錄像帶里反映的整個過程,不是審訊,而是一場演出,由辦案人員導演、綵排后,宣布正式開始錄了,手要怎麼放等等。」

其指出,錄像帶還充分顯示,此案由省紀委專案組督辦。兩位經開區檢察院偵查人員多次直言,「找你是經過紀委領導、專案組統一作出的決定」,在口供方面,省紀委領導怎麼交代的,就怎麼轉達給桂松聽。

在質證陳述環節,桂松將矛頭直指蘇榮,稱根據蘇榮的大段批示,省紀委牽頭成立專案組,劃撥數百萬財政資金,對其和鴻源展開全面的跨境調查。

據報導,桂松還指出,省紀委個別人員牽頭,省市區三級公檢法9部門參与會簽,根據蘇榮授意、相關領導拍板確定,刪改、變造兩盤審訊光碟,作為定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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