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良民:刑偵隊長投資賭場為何只是「罰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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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公安局刑偵支隊副隊長,卻幕後投資開設賭場。湖南株洲市政法委近日通報,該市公安局刑警張某因犯開設賭場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已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據介紹,2009年8月,張某累計出資60萬元給劉某開賭場,約定每月收取20萬元利息。此後兩月,劉某在株洲市區一家酒店開房設賭,收取賭資總額5%的抽利,張某則獲得28萬元利息回報。另據調查,張某還利用職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公安機關在偵辦唐某、姜某等10多人非法拘禁案時,張某向姜某透露有關案情,將筆錄材料複印件交給對方,並授意對方找證人及被害人改變證詞。事後,證人及被害人迫於壓力翻供,並自書關於事情經過的材料。此案雖一波三折,最終仍被株洲市及臨湘市警方聯手破獲。(新華網6月24日)

身為刑偵隊長,卻開設賭場、抽取巨額利息、利用職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懲罰——,如此嚴重的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損害司法威嚴,最後竟然只是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估計這回真的讓小朋友們都驚呆了,當地政法委還好意思當政績進行通報,這顯然更象一場政法醜聞,更象是政法委在玩弄法律來保護自己人,搞個罰酒三杯式處理,向上級、也向社會交差罷了。難怪現在有那麼多的司法腐敗或政法人員執法犯法甚至涉黑,無非是這些人從內心明白,自己掌握著法律的武器,即使東窗事發,也不會在太大風險,或者說司法腐敗的成本已經低到了極致,以至於當人們看到看到株洲刑偵副隊長嚴重徇私枉法卻只受到毛毛雨式的處罰,這才真正理解了為什麼現在大街小巷都是情色賭博娛樂場所。

毫無疑問,如今繁榮「娼」盛、賭場盛行的半公開化現狀,絕不是警察們瞎了眼,而恰恰是多年來公眾所強烈質疑的那些社會亂象背後,有形或無形的保護傘、尤其是來自警方的保護傘,株洲此案或許只是司法黑幕冰山一角,如此輕描淡寫的判決處罰,與其說是處罰,不如說是保護。無獨有偶的是,昨天東莞也宣布對2名公安分局局長涉黃保護傘的不法行為進行調查。這再次從一個側面印證了公眾的質疑,那就是如果沒有警方等執法者在背後支持甚至直接投資,絕不可能嚴重到今天黃賭毒之泛濫成災。

除去警方在背後提供黑惡勢力保護傘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涉黃涉賭場所漁利,更讓人憂心忡忡的其實恰恰是政法機關利用權力進行輕描淡寫的處理,這無異於是縱容警察犯罪,試想,身為刑偵隊長的警官,向賭場投資60萬元,卻每月收入20萬元利息,拋開其向犯罪分子提供保護傘的嚴重罪行,僅僅投賭漁利一項,也不至於罰款2萬元了事。事實上稍有腦子的人都看得明白,警官投資賭場能獲取如此高額利息,絕非開賭場者腦子進水,除開賭場高額利潤外,更重要的是賭場看中了刑警隊長手裡的權力,想想看,刑警隊長合夥投資的賭場,那誰敢查?誰查得到?即使查到了又如何?所以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調查結果包括張某還利用職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

一名負責刑偵的副隊長,在投資賭場的同時,向犯罪嫌疑人透露有關案情,將筆錄材料複印件交給犯罪分子,並授意對方找證人及被害人改變證詞——,這看起來似乎與義大利西西里島的黑社會電影有得比拼,已經足夠令人觸目驚心。從維護司法尊嚴和法律公正的立場上來講,如此嚴重的執法犯法罪行,理應罪加一等,以彰顯法律權威並樹立司法起碼的形象。遺憾的是,這個藐視法律的刑偵隊長最終只需要受到「罰酒三杯」式的處罰。這樣的結果,難道不是在縱容警察犯罪嗎?

從東莞落馬涉黃保護的二位公安分局局長到株洲涉賭落馬的公安刑偵大隊副隊長,不難看出社會亂象背後司法腐敗、濫權枉法的影子,老百姓的眼睛看得清楚,哪裡黑勢力猖獗、黃賭毒泛濫,哪裡就一定存在提供保護傘的司法濫權黑幕,北京天上人間如此、鄭州皇家一號如此、東莞性都如此、株洲賭場亦不例外,如出一轍,異曲同工。

總之,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的處罰,地球人都笑了,當中國警察真好。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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