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許寧綜合報導)英商林克穎在台灣酒後開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潛逃出境,英國法院今(11)日宣判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台北地檢署指出,未來林克穎引渡返台後,檢察官將立即逮捕,發監執行。
林克穎在台灣酒後開車撞死黃俊德,經法院判刑4年定讞。他在2012年持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去年10月台英簽署相關引渡備忘錄,蘇格蘭警方隨後逮捕藏匿在英國的林克穎,羈押至今,台灣自今年1月8日起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前後達17次,歷經半年多審理今天終於宣判。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今天宣判,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
北檢:林克穎抵台 就發監
台北地檢署晚間指出,未來林克穎一旦被引渡入境,檢察官將立即予以逮捕,發監執行。
至於何時會引渡,法務部表示,林克穎目前仍可以上訴,如果他選擇不上訴,年底前有機會引渡,全案必須等判決定讞。
艾琳達:判決證據不足
曾對外發表支持林克穎的艾琳達今晚表示,台灣的法院判決證據不足。艾琳達是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前妻,也是林克穎在台北醫學大學攻讀碩士時的老師。
艾琳達說,若要判林克穎有罪,應該拿出證據才對。她說,林克穎在事發當天走出卡拉OK店到返家途中,行經10餘個監視器,但警方和法院卻始終無法提出相關監視器影帶證據佐證。
艾琳達認為判決林克穎的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