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將以制服薄熙來的方式對付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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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24日訊】備受外界關注的劉漢案23日在湖北咸寧中院一審宣判,劉漢、劉維被判處死刑。劉漢一直被認為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斌)關係密切。有分析認爲,劉漢被判死刑,中共當局想用制服薄熙來的方式來對付周永康。

大陸咸寧法院宣判文書指出,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故意殺人等罪名成立,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的3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終身監禁、死緩、3年至20年有期徒刑。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

建立黑金帝國,手下命案接二連三,黑白通吃的劉漢及其犯罪團伙被訴15宗罪,同時身負至少9宗命案。《希望之聲》發表文章稱,劉漢集團的所作所為不僅僅是靠金錢與暴力就能完成的。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早前也披露,劉漢背後有黨政和司法機關人員充當「保護傘」。

今年2月20日,中共當局拋出周永康馬仔劉漢案,並定性為「特大黑社會」之後,大陸媒體對劉漢進行大起底,多次點名周永康兒子周濱,矛頭直指幕後保護傘周永康。

現年48歲的劉漢曾任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其資產高達400億元人民幣。《南華早報》的報導說,雖然案件相關文件和警察調查報告顯示,周永康之子周濱和劉漢至少有兩宗生意上的往來,但周濱的名字並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中。

劉漢在法庭上企圖全部推翻起訴書對他的指控,僅承認窩藏包庇罪,指「出於親情,包庇過自己的親人」,此外對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認。《大紀元》發表署名作者趙邇珺文章稱,這顯然會被中共當局視為一種挑戰舉動。

文章指,如果從純粹的刑事案件角度來看,依據其罪行,劉漢被判處死刑,並不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但是,如果考量劉漢案背後的政治因素,劉漢被判處死刑,則有其不同尋常之處。

《自由亞洲電臺》引述在紐約的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共同主席王軍濤博士的觀點認為,從劉漢以黑道殺人等罪名被判死刑,可以看出有關當局想用制服薄熙來的方式來對付周永康。

2013年9月22日,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在濟南中院宣判,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外界認為薄熙來遭到重判。但是,中共當局幫助薄熙來隱瞞了兩項最隱秘的核心罪狀:政變謀反罪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薄熙來由此暫時逃過了死劫。

王軍濤指,周永康在管理政法委時,把政法委變成了一個黑幫。因此,辦劉漢不提其和官員權錢的交易問題,正是有關當局在為有力打擊周永康做鋪墊。

王軍濤說,「以這樣的方式去辦劉漢是想把對中共官場的危害性控制起來。因為現在中共官場上的官員普遍存在行賄受賄和經濟問題。如果用這個問題來打擊周永康,很多民眾就會站出來揭露他們地區的官員也有類似問題,就會導致中共官場大亂。所以說,就像當初辦薄熙來的案件用谷開來殺人案一樣,因為這種案件能夠涉案的人不多,主要的資料只有中紀委掌握。」

2004年,劉漢以2,000萬元高價接盤周濱開發的一個旅遊項目。該項目位於四川茂縣,實際估值僅為幾百萬元。

兩年後,劉漢計劃在四川阿壩州投資開發一庫三級3個水電站,未獲四川省發改委審批。此後,周濱出面,代持該公司股份後,此項水電項目順利通過審批。

據悉,周永康家族搜刮的資金和不動產總值高達數千億,成為中共有史以來最大腐敗案,打破中共貪污史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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