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涉賄 31位校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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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17日訊】新北市學校營養午餐收賄案16日宣判,被告多達78人,其中共有31位校長被判刑。涉案被判刑的校長指檢方不明學校生態、強行起訴,不能只採信來自廠商的單面指控,聲稱會上訴到底。

拿錢就涉貪

法院發言人樊季康指出,校長負有教育重責,且受有國家高額俸祿,應謹言慎行。被告不知廉潔自持,收受廠商賄款,危害國家百年樹人的教育基業及青少年學子的身心健康,才考量被告的犯後態度、所收受賄款的數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司法認定有拿錢就涉貪,但被告都喊冤,就算廠商有交付款項,是否賄款也不是廠商說了算,也有未經手直接交付校隊使用被認定贊助,使得被告廖文彬、王錦明、曾雪嬌、陳浩然等校長獲判無罪,將可依法予以回復教師職務。

在聽聞判決時,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難過與遺憾,且希望其他校長引以為戒。

索賄動作 多得令外界咋舌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地檢署深入挖掘偵辦學校營養午餐收賄案,揭開校務人員勾結甚至施壓團膳業者進貢內幕,基本架構雖不外乎每月按學生人頭數各抽2元到4元,或依學生總數每學期一次收約10萬元,但收與付之間的動作,多得令外界咋舌。

涉案業者出庭時表示,為了服侍校長們,例如為搞定校長圈選評委名單,特地外帶王品牛排到校長室伺候用餐,還有校長被指愛喝「花酒」,也有得標業者送錢就不會被挑毛病。

要錢校長除在議約時索賄,平時也常刁難業者缺失,包括供餐遲延或菜色不合格,來暗示業者該孝敬。

也有校長會直接抱怨業者,「做這麼久生意,竟然不來打點我!」;有校長收回扣後,當場以茶葉賣給業者;有校長要業者將錢裝入信封袋塞進校長室內的大花瓶;或有用雜誌掩護賄款,藏在辦公室抽屜裡;有的是按學生人頭每月抽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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