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滕彪:對許志永的判決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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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唐音采訪報導)26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著名法學家許志永博士宣判,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刑期四年。《新唐人》記者就此專訪了著名法學家滕彪博士。

即將41歲的許志永是公盟的發起人之一、憲政學者、著名的法學家和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

2013年7月16日,許志永被當局以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拘留。

2014年1月22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許志永案,許志永和他的辯護律師張慶方以沈默抗議庭審違反基本法律程序。

外媒報導,許志永被判刑和他呼籲與組織要求中共官員財產公開以及教育平權的集會有關。

張慶方在法院外對媒體表示,許志永本人稱這個判決是“把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破壞殆盡”,他將上訴。

滕彪博士是中國著名的人權律師、法學家和公盟的發起人之一。

2003年,他和許志永等共同聯名上書,要求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推動了在中國最終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司法史上稱之為“三博士上書”事件。

記者:滕彪先生,您好!許志永博士今天被判刑4年,您對這個判決有什麽看法?

滕彪:我認為這個判決是不公正的。

從一開始,這就是一個明顯的政治性的案件,但是當局卻用非政治性的罪名來指控。

許志永他在推動中國維權運動這麽多年,一直是堅持理性、非暴力的原則。他不可能采取任何違法犯罪的手段。

所以,我認為:當局對他的指控和判刑都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記者:這個案子受到民間的高度關註,您認為老百姓關心這個案子的原因是什麽?

滕彪:在民眾和當局,對於政治犯、良心犯的這個評價,已經是完全分裂了。

當局認為是犯罪份子,但是對於民間來說,他們認為這是公民的英雄,是爭取民主、法治的先驅人物。所以,民眾對於像許志永這樣的良心犯評價是非常高的。

也包括其他的,比如說送飯黨或者是普通網民,他們關註、評價這件事情,都是表明越來越多的人,對政治犯、良心犯的遭遇表示關註,對當局處理他們的方式表示不滿。

記者:在庭審許志永之後,77名教授、律師和媒體人簽名要求撤銷所謂違憲的《集會遊行示威法》。 您認為他們這個行為的意義是什麽?

滕彪:我起草的要求全國人大對《遊行示威法》進行違憲審查的一個公開建議函,得到了很多國內知識份子和法律人的支持。

那這也表明:中國《憲法》所保護的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在實踐當中,沒有得到充份的保障,反而是通過《集會遊行示威法》和實踐中的很多做法,一步一步的剝奪。

那我覺得這個《憲法》的權威,還有根據《國際人權條約》、公民所享有這些最基本的自由,這是不能違背的,所以這些違憲的法律應該受到審查,並且最終應該被撤銷。

記者:許志永博士通過律師曾表示,必定將進行上訴。很多人對此不抱希望,您理解他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

滕彪:對這種案件上訴被改判的可能性並不大。

但是我想我們應該抓住每一個機會吧,即使改變不了結果,我們也是通過訴訟過程,來讓更多的人的了解中國司法制度的現狀,了解這個案件背後被當局隱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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