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童」造假出獄逃海外 歌手「妻子」稱不棄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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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21日訊】 (美国之音電) 華盛頓 — 曾是武術奇才、特異功能神童、氣功大師的小夥子,未幾成了資本市場叱吒風雲老總,即便因貪污挪用公款罪坐了6年牢出獄時也才37歲。當廣東司法當局覺得這個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是靠「作弊」而獲減刑出獄要重新將其送回大牢時,他已經人間蒸發。

此人就是今年40歲的河南開封人張海。

張海造假出獄下落不明

廣東司法當局認為,2011年因重大立功而減刑出獄的張海,已經不知蹤影。廣東副檢察長黃武上週末説:「他可能跑到境外了」。

雖然香港已回歸中國,在大陸的政治和地理術語和範疇中,香港也屬於境外。早在1995年張海21歲時,他已經在香港成立公司(康達公司)並參與競標,拿到香港新機場的「ITM網項目」。

張海是2005年「進去」、2011年「出來」的。他出獄時正是中國農曆正月初三。兩年後司法當局想起追究其「造假」刑責時,他已「人去樓空」。南方都市報記者詢問多位與其「相熟」的人士,大多「諱莫如深」。有人説張海好像在「國外」,具體哪個國家?「不知道」。

不過張海的秘書康傑2011年清明時節透露,張海出獄後首先就去看望了九十多歲的姥姥,其後「遊走于內地和香港期間」「探親訪友,樂此不疲」。

張海與健力寶

網友王月興説:原健力寶董事長張海涉嫌假立功獲減刑或已外逃 。曾經輝煌的健力寶在李經緯的帶領下是何等的風光,然而在當時的政府權錢醜惡交易下,李經緯黯然淚下,潸然出局。接下來這位名叫張海的新人怎知健力寶如何運作,一個民族品牌就這樣消亡,李經緯估計死不瞑目!

張海本來只是武術界特異功能界有名氣,在資本市場還是個無名之輩,只是成了健力寶掌門人之後,才聲名大噪,因為健力寶是中國國有大公司,「國內最大飲料廠家」。張海28歲時,以浙國投名義「閃電收購」健力寶,任董事長兼總裁。前老總李經緯黯然出局。

路透社2009年曾報道,把張海送入大牢的佛山法院,還判處健力寶另外三位高管重刑:被國家派到「民營」公司的三位副總經理楊仕明、黎慶元、阮鉅源「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千萬元為自己購買鉅額保險」,法院判決楊仕明有期徒刑18年,黎慶元、阮鉅源各有期徒 刑14年。李經緯也在出庭受審名單上,只是他已年逾七十,且生重病中風躺在醫院而免於出庭受審。

路透社説,健力寶是上世紀80年代崛起的,是國家體委國家隊的專用飲料,曾被稱為中國「神水」,飲用可刺激運動員創造好成績。90年代初,曾是中國最大飲料品牌,和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齊名。

張海在健力寶「折騰」了兩年,他起初主打飲料生産,後來改以品牌資本運作,到2004年,將健力寶老本「踢踏」光,張海被「股東聯手逐出」。

張海其人

張海在「批林批孔」「反擊右傾翻案風」高潮的1974年出生,父親是當地公務員,母親是中學老師。初中畢業後,沒上高中,而是進入河南大學「武術專修班」,其特長是「特異功能」—–可將樹葉放入口中,吐出後按比例變小但輪廓不變;還可用特異功能給人治病。

中國百度百科介紹,1991年,張海17歲,「大學沒畢業即開始工作。」18歲那年,他可以以「活佛弟子」身份活動,成立藏密健身中心,傳授「密法」,招攬學徒,「收入頗豐」。

在張海「成人」的18歲這年,他遇到了「高人」—河南省社科院哲學所辦公室主任孫嶺,在孫的幫助下,成為該所「藏密瑜伽文化」研究所所長,而獲得一個「官方身份」。

1995年,張海21歲到廣州謀發展,此時的張海,已是「置豪宅名車,結名流巨賈」。就在那一年,他的香港公司拿下了新機場的項目。

5年後,張海收購深圳東方時代投資有限公司,「入主中國36所名校發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國高科,並擔任董事長」,成為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時年26歲。

兩年後,他收購了健力寶。三年後,他被拘留罪名是:侵佔挪用資金。2007年2月,佛山中院判定:張海侵佔健力寶資金一億兩千萬,挪用資金八千多萬,判刑15年。但2008年,廣東高院終審判決:侵佔挪用資金罪成立維持原定,但張海在被押期間「檢舉揭發」有功,故改判刑期10年。

張海本應2015年出獄,但其在監獄「兩次檢舉揭發立功」,兩次減刑,所以在2011年坐牢6年後出獄。

張海如何成功「越獄」

張海在獄中的檢舉揭發立功情況到底如何?廣東司法當局為何如此容易「被蒙蔽」?

這都是因為關押張海的佛山市看守所有個副所長羅某,收受了張海的賄賂。據韶關樂昌市法院通報,張海被押後第二年,也就是2006年下半年,廣東律師徐某,找到看守所負責「深挖擴線」的副所長羅某,要求其為張海「尋找檢舉立功線索材料」並給了羅某3萬元。羅某將「一條搶劫案」線索告訴張海,並將搶劫犯罪嫌疑人調至張海同一牢房,讓張海檢舉揭發他。佛山看守所於是將此情況上報省高院,高院終審做出讓張海減刑的決定。

新京報(1月10日)曾對廣東司法方面提出的這一情況表示質疑:廣東法院的「通報還稱:一手導演「假立功」鬧劇的張海的律師徐某,已「另案處理」。但檢索新聞,張海的辯護律師之一是律師徐玉發。若此「徐某」就是徐玉發,那其行為已構成「律師偽證罪」,應被追究刑責。可新聞資料顯示,徐玉發一直在佛山擔任政協委員。這也亟須廣東高法澄清:當年的行賄人是否是徐玉發?他究竟有無被「另案處理」?

説到減刑,張海的女友、中國知名歌手黃鷺説:人民網2011年4月報道,黃鷺希望媒體不要報道張海出獄一事,「並非提前出獄之事有什麼貓膩,而是希望有一個平靜的生活。」黃鷺還説:「畢竟他為此付出了6年代價,不想報道,是因為特別想低調,最好人們都遺忘了這個人,你要理解我的心情。但(提前出獄)全部都是合理合法,畢竟10年刑期他坐了6年牢,一般一半就可以出來。」黃鷺還説,張海是刑滿出獄而非假釋。「張海在獄中因有立功行為和表現良好等獲得了兩次減刑機會,第一次從10年減為8年,第二次減到6年後直接出獄。」

黃鷺説張海是10年刑期。但是,新華社在2014年1月10報道,一審法院對張海的刑期是「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5年。」

張海的「妻子」黃鷺

張海是個傳奇人物,其女友黃鷺也有人物傳奇。張海是1974年生人,而黃鷺是1969年生,比張海大5歲。在「成名」方面,兩人各有韆鞦。

黃鷺在張海入獄後,主動提出要和張海結婚。北京青年報當時曾報道:張海的女友黃鷺的確已經表示要和身在獄中的張海結婚。張海已經知道黃鷺要和他結婚的想法,而且表示同意。但種種跡象表明,最後,這一對新人即便都已經同意結婚,但最後一個手續—結婚證並沒有「扯」下來。因此,黃鷺也還只能以「女友」自居。

人民網報道張海出獄時曾説:張海是個神童,曾在10歲時給數百大人辦講座,把大人們「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而作為軍隊文工團歌手的黃鷺,直到1996年在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獲得二等獎之後才有點全國知名度。

黃鷺的父親是南京軍區老軍人,參加過「抗美援越」戰鬥。黃鷺有對雙胞胎哥哥姐姐,哥哥叫抗美,姐姐叫援越,想必都是六十年代生的。

黃鷺生在南京,19歲入伍在當了文藝兵。她這次入伍,在南京軍區和濟南軍區師級宣傳隊當文藝兵,1990年復員回到南京。1992年,她得到一個新人賽冠軍,被知名詞作者瞿棕所注意,引薦到了廣州軍區再次入伍。1999年,轉業落戶廣東番禺。張海「出事」後,開始「從事化粧品」生意。

1989年,20歲的黃鷺到開封演出,認識了15歲的張海,1997年,兩人成為「戀人」。

2002年,張海一審判決後第二天,黃鷺決定,要和張海結婚,「以合法的身份站出來為他説話」。

2007年3月,作家李承鵬説,黃鷺找到他,跟他講了三個小時的「淒美」愛情故事。李承鵬説,黃鷺和張海相識18載,相戀10年。兩人1989年初識,1997年「定情」。黃鷺28歲,張海23歲。

張海「出事」後,黃鷺説,在他人眼裏,張海是罪犯,但「我覺得這不是事實。他是獨子,他的父母已經老了,現在只有我來為他説話了,而我只有取得一個合法身份時才能為他説話,所以我要和他結婚。」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黃鷺説服了父母同意她和張海的交往,「『姐弟戀』也算是成功了。」黃鷺對李承鵬説:「他(張海)雖然年齡比我小,但他表現出來的那種實在,對我的那種體貼讓我覺得很踏實。他的心理年齡遠遠超過了他的實際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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